上ㄍ月13號在住家附近與一ㄍ軍人發生擦撞因為我要右轉回家ㄊ是要直行,但我沒打到方向燈ㄊ就擦撞過來重點對方車速過快並且沒保持距離從前車門撞到,後來他請他父母來~一開始怕麻煩警察~就說各修各的~但我怕我們沒報警會變成肇事逃逸~所以還是請警察來了~後面也都作了筆錄~重點是~後來警察查到他的車牌是變造的車牌(如:0=8F=E之類的)說要開他罰單2400~4800~沒多久後他們說他們的機車修理花了5千元~要我們負責~叫我們賠~想請教懂的人~畢竟我是�
上個月與人擦撞發生一些糾紛請懂法律的朋友為我解答謝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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