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小心讓對方出車禍(機車) - 法律Catherine · 2015-03-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事情是這樣因為剛要出交叉路口沒注意到左右來車,造成對方反應不及而發生車禍,當場下車查看對方有沒有受傷,對方沒有受傷車也沒有事,對方也很快的離去當場也來不及向他道歉也沒報警什麼的也沒留資料,請問會有事後賠場的問題嗎?法律All CommentsCarolina Franco2015-03-121、依你所說:{對方沒有受傷車也沒有事},既然對方沒有任何損害,當然也就沒有賠償的問題。2、如果對方有受傷或有車損,但是沒向你提出要求賠償,也就不會有賠償的問題。所以是有損害+有求償的動作,才有賠償的問題。3、若對方事後去報警,讓警方通知你到案說明,你便有肇事逃逸的嫌疑。4、交通事故不一定要撞到才算數,若因你有疏失,結果造成對方機車摔倒等,也是有肇事責任。希望有幫到你^^Related Posts有關薪資結構問題與勞保退休金問題?機車違規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舉發違規併排臨時停車公司違約金要不要開立發票車禍後私下簡訊達成和解內容,是否可在然後做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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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對方沒有任何損害,當然也就沒有賠償的問題。
2、如果對方有受傷或有車損,但是沒向你提出要求賠償,也就不會有賠償的問題。
所以是有損害+有求償的動作,才有賠償的問題。
3、若對方事後去報警,讓警方通知你到案說明,你便有肇事逃逸的嫌疑。
4、交通事故不一定要撞到才算數,若因你有疏失,結果造成對方機車摔倒等,也是有肇事責任。
希望有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