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證己罪的探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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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讀到有點困惑 或許是自己鑽牛角尖 懇請版上各位一起討論:

為什麼可以不自證己罪?真的有其必要嗎?

假設A的行為確實構成某犯罪

偵訊時可以盡情講一堆虛假言論、不用具結、沒有偽證罪問題

導致偵查機關為了偵破案子花費更多心力 最後發現A一開始說的全是假話

被誘導辦案若我是偵查人員豈不氣得牙癢癢


既是犯罪者 為何要保護他們的人權(此指不自證己罪部份)?

訊問對方 要嘛你不講話 要嘛說從實招來

講一大堆虛偽言論試圖為自己脫罪 竟可以受「不自證己罪」保護

我認同緘默權 但無法理解不自證己罪的精神


個人拙見 歡迎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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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7-01-22
我覺得必須去考量A無辜的情況,且被告跟檢方搜證能力也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1-24
有相當的差距,若今為需自證無罪的情況下,以常理而言
,一般人不會隨時記錄自己的所在或言行,這造就刑事訴
訟法的目的之一發見真實有極大可能不被實現,亦即冤案
的增加,且刑法為侵害人民最甚的法律,應以嚴格手段維
護程序的正義。以上個人一點淺見,還不吝指教
John avatarJohn2017-01-28
還有要求被告負真實告知的義務,於常理而言是不被期待
的,且檢方自應多方調查阿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1-30
法律不能有太多預設立場
很多人會腦補很多小劇場,這樣講根本講不清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1-30
你可以問問徐自強 要證明自己沒做一件事有多難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2-02
一個人對抗國家機關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2-02
所以女性受刑人可以任人性侵無所謂,反正不用保障
犯罪者人權嘛。
Sandy avatarSandy2017-02-02
別在那邊切割人權
這種都是有一就可以有二的東西
Hazel avatarHazel2017-02-05
你以為調查結果就是真實事實?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2-09
要被告的口供,那最好的方式就敲敲打打了,問題是這
樣真的有助真實發現?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2-12
那...還需要律師?? 還需要民事庭??
訴訟就是公平啊.....難道正義女神蒙眼矇假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2-16
你怎證明司法人員只會說實話? 不會說謊話??
檢察官有沒有具結?? ^_^
Lily avatarLily2017-02-19
惡魔的證明總該唸過吧.....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2-21
要是原PO走在路上,一個女子直接就帶警察說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2-26
[就是他,就是他強姦我,姦到我每次都高潮,捉住他]
好啦,請你證明你無罪,否則就是有罪........:D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2-28
邏輯學問題 無法證明無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3-04
不在場證明看太多了。因為要避免國家侵害人權啊。
Cara avatarCara2017-03-05
否則滿監獄的思想犯,執政黨永遠不必換人。另外說謊可能影響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3-08
量刑。所以真假證言的利益糾葛沒那麼直白
Jake avatarJake2017-03-09
偵查機關又不只看被告供述...翻一下刑訴法強制處分的
Enid avatarEnid2017-03-11
章節吧!從拘提逮捕羈押搜索扣押身體檢查到通訊監查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3-14
都是檢警辦案可採取的合法手段。至於不合法跟國家強
制力的另一面向,去看看江國慶、蘇建和、徐自強跟鄭
性澤案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3-19
若原PO願意思考那些冤獄案為何會怎樣發生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3-20
他大概就會心驚膽顫吧
哪天要是人家看上他老婆,栽個贓,讓他被判死刑
老婆被人家順利接收,大概就不會這樣胡思亂想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3-21
自我保護是人性
Dora avatarDora2017-03-23
不過法官量刑時不也會參考是否偽辯
Poppy avatarPoppy2017-03-24
如果你重點在犯後態度 刑法57條就讓法官有很大裁量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3-28
黃榮堅:「人生有多難,刑法第57條就有多難!」.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3-30
實際案例不會那麼非A即B~也不是每個人都那麼灑脫安靜
Oscar avatarOscar2017-04-02
而且~辯駁說不定會有漏洞~哪有假的百分之百~
Kumar avatarKumar2017-04-03
這是基於人性為出發點的立法,人本來就有趨吉避凶的本能
,不能期待被告積極做出不利己的陳述,當然也不能因其虛
偽陳述而予入罪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4-03
人性 天性 ,期待被訴者事事誠實,叫做天方夜譚
一個會有誠實意念的高道德人,怎會有犯罪念頭???
Kumar avatarKumar2017-04-07
所以法律體系給予 司法人員根據犯罪陳述來量刑程度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4-12
不然怎會有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這句話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