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蕭條款範圍由何判定?? - 法律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5-06T00:00
at 2011-05-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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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新聞時 又看到有車擋救護車的事件
但是這次車主有說明 因為擔心被闖紅燈照相
所以沒辦法讓道 才造成這次事件的發生
而交通警察也發言說該車主已經違法該處800-1600罰款
而新的條款上路後則罰1600-3200罰款+扣照3個月
而我想發問的是:
Q1.若駕駛人為了讓路給救護車通行而被拍下闖紅燈或是其他違規紅單
可否由申訴管道來消除紅單??(當時無執法人員的狀況)
Q2.若當時路況真是無法讓路(如塞車?)這樣的話還算蓄意擋救護車??
Q3.承Q1 若駕駛人因讓道被拍闖紅燈 有何辦法能證明自己是為了讓道
才被拍照(如記下救護車車號 當時事發地點時間?)這樣可以證明嗎?
會想發問是因為自己工作常在外面跑 所以假設自己遇到的話該如何處理
保護自己
但是這次車主有說明 因為擔心被闖紅燈照相
所以沒辦法讓道 才造成這次事件的發生
而交通警察也發言說該車主已經違法該處800-1600罰款
而新的條款上路後則罰1600-3200罰款+扣照3個月
而我想發問的是:
Q1.若駕駛人為了讓路給救護車通行而被拍下闖紅燈或是其他違規紅單
可否由申訴管道來消除紅單??(當時無執法人員的狀況)
Q2.若當時路況真是無法讓路(如塞車?)這樣的話還算蓄意擋救護車??
Q3.承Q1 若駕駛人因讓道被拍闖紅燈 有何辦法能證明自己是為了讓道
才被拍照(如記下救護車車號 當時事發地點時間?)這樣可以證明嗎?
會想發問是因為自己工作常在外面跑 所以假設自己遇到的話該如何處理
保護自己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Hedwig
at 2011-05-06T11:44
at 2011-05-06T11:44
Q1及Q3一併回答
以執勤的救護車(就是有鳴警笛及燈光的)而言,是會填寫出勤記錄,
從何時於何地經何路執行如何的救援勤務。(因為救護車出勤也得花不少錢)
所以,只要道路使用人,
在同題意之情形時,以讓路為救援行動之便於執行時,
那就可以依當時時間及救護車的車號,
向開立紅單的主管機關要求銷單。
而主管機關也會依道路使用人所提供資料,
去核對救護車的出勤紀錄,以確認是否足以銷單?
至於Q2就更簡單了,當時的路況真的是無法讓路,
代表道路使用人就算想讓也無法讓(如車子故障、前方大塞車等),
那顯然非禮讓救護車,非道路使用人之本意,
在本無此意(未讓救護車)的情形下,自然就不能稱為"蓄意"擋救護車了。
最後,以近日發生在高雄的事件而言,
把駕駛是否故意未禮讓或怕罰單的問題排除後。
愚見認為重點是:
駕駛年逾七十且有重聽的身體狀況下,
是否足以承擔道路行駛之基本體況?
而負責駕駛人管理的駕照法規,對於已逾高齡的駕駛人,
是否應該採用更好的管理機制?
使這些已逾高齡的駕駛人,能定期的審閱其身體狀況,
以達能行駛於道路之基本要求(如同考照時的體檢)
2011-05-06 13:06:10 補充:
忘了補充一點
是要禮讓在執行救援勤務的救護車才不會被開單處罰,
如果該救護車不是在執行救援勤務時,那當然還是得處罰~~~
突然想起一個救護車的故事
救護車的警笛聲如果是有醫~有醫~有醫~(台語),那就要快快讓,因為是要送醫院的,
如果是無醫~無醫~無醫~(台語),那就不用急著讓了,因為是要送回家的。
(當然,這是笑話)
2011-05-06 19:49:17 補充:
要是救護車的警笛聲因故障,只有閃紅燈,而我又不知要送醫院的,那又要怎麼辦
那是救護車的錯~~~不是駕駛人的錯~~~
沒有警笛聲,鬼才知道是不是在執行救援勤務~~
By Hazel
at 2011-05-06T04:15
at 2011-05-06T04:15
By Anonymous
at 2011-05-10T05:29
at 2011-05-10T05:29
更新日期:2011/05/06 06:30 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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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道的休旅車駕駛昨接受電子媒體電話訪問時,還理直氣壯地說「當時是紅燈」,若往前開越線,可能被開單。高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陳宗武則反駁,救護車一旦鳴警笛,即使在等紅燈也應讓行;若被開單,事後可申訴。交通大隊警務員翁忠賢也說,若病患因延誤送醫造成不幸,惡意擋車駕駛還得被追究刑事責任。警方已展開調查,將約談休旅車駕駛到案說明。立法院本周二才三讀通過被稱為「中指蕭條款」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未避讓救護車、警備車等,除了處以罰鍰,還會被吊扣駕照三個月,目前尚待公告實施。
By Ivy
at 2011-05-06T06:34
at 2011-05-06T06:34
,即使當地路況再怎麼塞,他們都能拉出一條通路讓救護車先通過。
反觀國人…唉~
By Catherine
at 2011-05-08T19:17
at 2011-05-08T19:17
其實這個狀況,如果被開單,只要在聲明異議(跟交通條子大隊),並且告知當時有救護車在執勤,這樣就可以把這個罰單給註銷了。
By Jacob
at 2011-05-07T09:20
at 2011-05-07T09:20
Q2 若塞車致使你無法讓開當然不是蓄意
Q3 記下救護車車號 當時事發地點時間 警察可以查到當然可以證明
2011-05-06 09:45:33 補充:
塞車情形要盡其所能排除,也是良好公民的表現
By Jacky
at 2011-05-06T22:40
at 2011-05-06T22:40
現在社會就是這麼腐敗~
人人自危~自掃門前雪~
Q1:若駕駛人為了讓路給救護車通行而被拍下闖紅燈或是其他違規紅單
可否由申訴管道來消除紅單??(當時無執法人員的狀況)
A1:遇到這種事就是要挺身而出~不要害怕多事~讓路同時你也是在救人
如果因為這人被救活~你損失那幾千塊~那又怎麼辦~大不了我給你阿
Q2.若當時路況真是無法讓路(如塞車?)這樣的話還算蓄意擋救護車??
A2:沒有無法~只有不想~先將車子往左右開去~在下車引導前方車輛
將中間道路讓出來~要記住~你是作好事~真的不要怕多事
Q3.承Q1 若駕駛人因讓道被拍闖紅燈 有何辦法能證明自己是為了讓道
才被拍照(如記下救護車車號 當時事發地點時間?)這樣可以證明嗎?
A3:這樣你知道為什麼行出記錄器這麼重要了吧
如果你沒裝~救護車上也會有~所以中指蕭才被拍出來
可以跟救護車需求~他們肯定會樂意提供的
做好事~不求回報~只求開心~生活幸福又美滿
祝福每一位作好事的好朋友!希望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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