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告同事偽造文書,副主管證詞效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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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公司部門負責採購

最近下訂一筆很大的訂單,金額上需要部門主管核章

正巧需要核章的時候主管休假去了,但是公司規定可以請副主管代核章

於是副主管核章以後就進行採購了

但主管休假回來以後,發現自己交代的採購內容有誤,但金額龐大

於是不想承擔這個責任,就連同副主管控告朋友偽造文書

指稱副主管的章都是放在抽屜,是朋友自己偷拿去核章

為了圖利自己認識的廠商

朋友覺得很無辜,而且也沒有錄影、錄音等證明有偷拿印章

目前僅有副主管證詞表示他並沒有核章

肯定是朋友偷拿印章的

主管的指控加上他跟副主管有上下屬關係

請問這樣的證詞有無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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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6-01-03
要具結才有證據能力,當然法官不一定採信,但如果被
Agnes avatarAgnes2016-01-04
被發現副主管就是偽證罪,還是盡量蒐集對自己有利
的部分說服檢察官跟法官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1-07
此外可以威脅提告誣告把,然後請再上面的出來處理
Lucy avatarLucy2016-01-12
理論上刑事罪的成立需要原告提證強度超過合理的懷疑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1-15
被告的有效反提證則可削弱原告提證的強度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1-15
找律師啊= = 有沒有效,都是整體觀之
Steve avatarSteve2016-01-20
無辜,但他有找律師的權利。放棄了,被判有罪不能怪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