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公訴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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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前幾個月(大概是從去年12月到今年的7月9號)在一間連鎖服飾店上班我從六月底左右就和老闆說要離職但他不肯也不答應因此在領完六月薪水後就沒去上班了(七月十號那天就沒去了)事隔沒多久(大概一個禮拜後)服飾店老闆說要告我偷竊(公訴罪)說我上班這期間將公司東西占為己有和偷他營業所得他已請律師寄存證信函到我家(我已收到)他說所有行竊過程有錄影存證他以刑事附帶民事賠賞告我和告我公訴罪請問:我上班期間原本100元店價,但我賣客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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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11-08-14
提起公訴是檢察官之職權刑法只有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兩種罪名至於版大所提的100賣300...若當初未說好這錢歸版大就會屬於營業收入版大不能拿走不然就是觸犯刑法336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至於相關行為要看犯行當時版大滿18與否未滿18歲就要移送少年法庭處理必須要通知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出面至於擅自離職屬勞基法的規定只是影響版大那7月份的薪資不會有罪名至於版大所提刑責部分若發生時間已滿18歲就依照刑法320條第一項竊盜罪與336條第二項業��
Kyle avatarKyle2011-08-13
以上所問過程應屬業務侵占而非竊盜!未成年犯罪是由少年法庭審理本案.在有錄影存證的情況下相信事證明確.應與店家負責人早日和解賠償對你會比較有利.換取保護管束的空間也相對提高!侵占罪方面:(一)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