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急)請問一下這樣夠成侵占罪嗎? - 法律Linda · 2011-08-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一下....我朋友的弟弟撿到別人的手機然後他有傳簡訊給手機主人說地址他要寄回給主人(主人他卡有報遺失然後再從開)之後主人也有回電話可是弟弟把手機又弄丟了主人找不到人所以告他侵占因為弟弟手機傳的簡訊是我朋友的所以他告的是傳簡訊給他的那個號碼就是告我朋友侵占重點是我們也有說要跟主人要地址要寄回可是手機弄丟了...之後他就告侵占這樣成立嗎?事後開如何處理?急....謝謝法律All CommentsFaithe2011-08-14除非版大方能證明東西不是你們據為己有或變賣不然對方控告刑法337條侵佔遺失物罪為合理想辦法去找回手機不然就只能跟對方討論和解看是不是賠手機給對方再依此向檢察官表示版大方有認錯解決的意思來獲得緩起訴之可能...Skylar Davis2011-08-15想辦法與對方和解才是重點東西用不見....是你們的責任Victoria2011-08-14第三一章侵占罪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336條(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Related Posts女僕咖啡廳急急急~~~~租屋押金的退還問題生活法律侵占職災能申請那些給付存證信函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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