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七月的時候被撞到。可是當下對方沒有下車還說如果我騎快一點就不只這樣了之後我下來對方說的好像是我女朋友撞她。我就把我女友帶到旁邊看傷口。對方就騎走了。我們並沒有同意她可以走。之後去警察局,有調到監視器八月一號才請對方跟交通隊來。可是當時法律知識不足被嚇唬走了,再來警方說我們的路權比較小,可是監視器有拍到我們有煞車緩速慢行而且我們的車頭已經先出來是撞到我的腳踏板。我要問的是ㄧ,因為女朋友當下
事後可以告肇事逃逸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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