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糾紛,消保會申訴無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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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家人跟ㄧ位網友購買了ㄧ雙價值一萬多的鞋子對方聲稱全新品,保卡跟鞋盒之類的
配件全有,實際購買後只有ㄧ雙鞋子送來,其它都沒有,鞋底還有明顯穿過磨到的痕跡。

對方堅持不給退貨,於是我跟家人就先跑警局,想告對方詐欺,畢竟他有部分配件是完全沒
給,而警察說是交易糾紛,要我找消保會,然後跟我們說你堅持要在警局告也可以,但最後法
官ㄧ定會判交易糾紛不屬於詐欺類,所以對方也不會被起訴。
你還有可能會被對方告你誣告等等..
後續的訴訟費用也都要自理?!

然後我就打了1950消保會,我詢問消保會的申訴不是只有提供對方是企業經營者才可以申
訴他嗎?

志工回覆我,你只要有購買憑證,匯款紀錄,對話紀錄,不管對方是誰,不ㄧ定要是企業經營
者,都可以申訴,7天內更是可以無條件退貨。

於是我線上申訴之後,消保官致電說明,我們沒有提供地址,他無法寄送公文給賣家,申訴無
效?!當下滿傻眼的,網路購物,本來賣家就很少會提供自己地址給買家啊,更何況賣家知道
自己要被告了,怎麼還會熱心提供地址呀!!
他也沒有店面,就純粹只是網路上的交易買賣而已,這樣賣家ㄧ整個無敵耶。


如果去法院走小額訴訟,費用要自理
根本也不划算,有多少人自己吃這樣的悶虧
放著那些可惡的爛賣家在欺騙大眾。

如果因爲沒有地址就無法提告賣家
那大家是不是以後都來賣瑕疵品都沒事
不管是什麼平台,只要地址用假的,就無敵了呀

想請問各位先進,這類的案件要怎麼辦?
難道真的算法律漏洞
自己要買算自己倒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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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1-04
平台有平台的規矩 你是向個別賣家嗎? 如果是.確實是你
Kumar avatarKumar2016-11-08
沒有抓好條件,要碼就是可以追到人的匯款帳號,不碼就是
Sarah avatarSarah2016-11-10
是 賣家是強勢
Necoo avatarNecoo2016-11-12
相關可連結的資料,這不是刑事案件.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1-17
如果強勢也是買方自己接受囉 要買與否是買方意願
Sarah avatarSarah2016-11-20
這樣說並不公平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1-22
否則為何立 消保法,站在不對等的關係上自然有再保護權
利的必要
Enid avatarEnid2016-11-25
只是現行法律只能做到這裡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1-29
這是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差異性 另外賣家是否企業經
營者也要確認,這點原PO未提.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1-30
大抵都是企業經營者 除非是短暫一次性拍賣
Puput avatarPuput2016-12-04
民刑事外還有一個很好解決辦法呀 行政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2-07
妳可以自己告民事啊 消保官對方也是可以不鳥 = =
Una avatarUna2016-12-08
ㄟ...妳知道如果對方懂法消保官寄的通知可以不理會嗎?
Agnes avatarAgnes2016-12-10
那沒強制力沒罰責 舊是個紙獅子唬人用的
只是很多人聽到"官"就怕小事就想寧人當然也有不想的 XD
Una avatarUna2016-12-14
原po啊 企業經營者是一個法律詞 不是按字面上的意思,
不用亂猜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12-15
行政就是如果有規範罰則就是消保官開罰
Delia avatarDelia2016-12-18
這最接近的是 廣告不實 開罰單位是公平交易委員會 = =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2-18
消保法也是有罰則的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12-22
志工是志工 消保官是消保官 志工有不會看到實際資料
David avatarDavid2016-12-24
所以 這幾年訴訟輔導說明的多半是程序Y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2-26
如果消保官或公平交易委員會有開行政罰好了,也跟你沒有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12-27
關係,不能說因為行政機關開罰,所以順帶解決你倆之間的
私人交易案件(民事).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2-29
你可以自己看法條啊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1-01
如果賣家不造規定走 就吃罰單連續處罰的話,又怎麼會
不相干呢XD看立法要做到什麼程度罷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1-04
原po如果只想知道結果是啥,直接告訴你,你可以去報案
試試看能不能賣家就嚇到吐錢給你,或是走民事,就這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1-08
警方在他報案時就跟他講這是交易紛爭,行政罰是行政機關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1-10
和賣家的關係,行政機關是否稽核或受理跟賣家是否出面和
原PO對談商議又是另一件事情,原PO現在手上沒有資料,而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1-11
他也無法取得賣方身分資料;如果是交易平台還有點機會,
Hazel avatarHazel2017-01-12
如果是一般社群(可匿/未身分認證)是否配合提供資料,那
Enid avatarEnid2017-01-16
警察法律見解無關乎啊,他們只要送到地檢署就可以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19
不然你自己跑地檢署
原po也已說跑民事不符成本,我想取得資料並非問題所在
Lily avatarLily2017-01-21
就有得等了,溯本根源,來路不明/無法掌握賣家資訊的交易
Iris avatarIris2017-01-21
少碰,地檢喔~時間拖多久搞不好等待過程中,身分資料消失
賣方回國隱匿等等都有可能發生.
Kama avatarKama2017-01-21
最後行政處分只在講假設性問題,消保法針對原po所遇並
無罰則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1-22
看原PO掌握的資料和公平交易法要件囉
Joe avatarJoe2017-01-27
隱匿就隱匿啊XD不然你還可以做啥
Dora avatarDora2017-01-29
這怎麼可能和公交法相關啦,立法本意就不同了
Lucy avatarLucy2017-01-30
網路就就多方聊聊找出可能的方向,沒有親眼看過相關資料
都很難說~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1-31
原po你對詐欺理解有誤,詐欺以不法意圖,詐術,使人陷
於錯誤來判斷,並非某某就一定是詐欺 某某就一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