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機車車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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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小弟日前發生小車禍..我走的是單行道直行,對方是沒有分線道沒有任何的停讓標誌直行,他是在我的左邊..我們二個互撞之後對方的車倒了,他人去撞到路旁的違規停車~所以他受傷了,那我車沒倒也沒受傷。警察來時現場也移動過了~所以沒有現場~要跟對方和解,但是對方覺的金額不夠想獅子大開口,一口咬定都是我的錯他都沒有錯。我想請問一下~依路權來說哪邊的路權會比較大呢?那停在路邊的違規車輛有責任嗎?當時有請警察調路口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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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1-08
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若為有紅綠燈號誌之交叉路口一切以號誌為主!!未遵號誌者須負起主要之賠償責任!!2.若為無號誌路口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依順序判斷何人擁有優先路權a.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b.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c.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d.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e.但在交通壅塞時
Mason avatarMason2012-11-08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
Emily avatarEmily2012-11-06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A指揮人員B號誌(紅綠燈,閃黃閃紅)C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D少車道理讓多車道E轉彎車禮讓直行車F左方車禮讓右方車=====(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看地面標線劃分車道數車道數相同先看是否有轉彎與直行都沒有的話可能左方車讓右方車(2)對方體傷醫療先申請你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你的體傷醫療也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3)責任釐清協商和解(4)就算小擦傷、瘀青(挫傷)建議你�
Ina avatarIna2012-11-05
不知道大大願不願意聽聽小弟的聲音我上個月也發生車禍後來調解也不成立我尋求my權益itm協助我處理上網收尋就會看到上禮拜我已經將事情處理的差不多了要不然混亂多虧有這單位的存在感謝他們的幫忙希望是對你有所幫忙...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