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號我開車與另外一台車發生車禍,發生前我車在外線車道行駛中要切入中間車道,我與對方保持距離的超車到中間車道,而對方可能是因為不爽我超他車加速行駛切入內線車道一路跟隨我車然後逼我從中間車道切回外線車道,而對方也一路要超我車,因我已在外線車道不讓對方超車,結果對方還是硬要超車導致發生擦撞(二方未受傷),我想請問肇事責任我有幾分責任?之後我們有報警處理,而我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有拍下整個發生過程,事後我也立即
交通事故民事賠償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