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我先生在南下高速道上發生六車連環撞,而肇事的車主是當地的警員,撞死一人後,因國道交通警察尚來不及到達現場處理車禍而導致後車連撞!之後我老公做筆錄時,交警說他有撞到那位警員的車!而那警員骨折!而受傷的警員在醫院打電話來說:怎道義上都沒去看他!但我老公說:並沒撞到他啊!做筆錄時,老公說當下都恍惚了,簽了好多張!也沒看清筆錄!請問:同樣是警員會為了維護同事而做的筆錄不利我先生嗎?而國道的鑑定較特別也�
交通意外:請問有可能員警維護同事而現場圖和筆錄都偏離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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