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款12條1項7款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最近接到一張罰單條款第12條1項7款違規事項:任意改車牌活動支架我的沒有活動只是螺母原本的被偷走所以換上了一個比較大顆的螺母所以感覺會比較懸空但我並沒有活動因為原本的支架被偷走所以換上比較大顆但非原廠的支架罰款金額5400我能申訴嗎?

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8-27
高大瑋回答:一.對於交通違規罰單有疑問或不服.都可以依法舉証提出申訴~這是你的基本權益.但舉證必須足以推翻被開罰之理由~才有機會申訴成功.二.第12條第一項第七款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規定位置懸掛法定期限內繳納=>5400.逾期30日內繳納=>5900.30日以上60日內=>7000.逾期60日以上繳=>8100.並禁止其行駛~牌照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