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規則單車道左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嗎 - 傷害罪
By Eden
at 2011-12-09T00:00
at 2011-12-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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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對方都騎機車在單車道同向行駛對方在前面要左轉回他家(非路口左轉)我在後面在我要超車過他之前都沒看他有打方向燈所以我才會超車過去結果等我快過他一半時他突然左轉過來跟我右側擦撞
我右腳挫傷對方腳斷(70歲老人)現在他兒子不接受和解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
他的口供裡卻說我從後方撞他又說他車頭損壞還說他有看後照鏡看沒人他才左轉
我就在後方而已耶.....
請問這是我的錯嗎?轉彎車不是該禮讓直行車嗎?
開庭那天我問法官
我問:轉彎車不是該禮讓直行車嗎?
法官:同向行駛直行車要禮讓左轉彎車因為人的眼睛是長在前面不是長在後面。雙向行駛才是左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不然的話這樣交通規則就亂了ㄚ請問法官這樣說是對的嗎?
已更新項目: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
我右腳挫傷對方腳斷(70歲老人)現在他兒子不接受和解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
他的口供裡卻說我從後方撞他又說他車頭損壞還說他有看後照鏡看沒人他才左轉
我就在後方而已耶.....
請問這是我的錯嗎?轉彎車不是該禮讓直行車嗎?
開庭那天我問法官
我問:轉彎車不是該禮讓直行車嗎?
法官:同向行駛直行車要禮讓左轉彎車因為人的眼睛是長在前面不是長在後面。雙向行駛才是左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不然的話這樣交通規則就亂了ㄚ請問法官這樣說是對的嗎?
已更新項目: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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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
All Comments
By Hamiltion
at 2011-12-11T16:07
at 2011-12-11T16:07
轉彎車除了須事先指示行進方向燈之外,還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
就是絕對路權的表示,不考量轉彎車是長者.年輕人.是男.是女的條件
或許您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但要以實際現場肇事圖為主要依據
建議您上網查詢對您有利的條款及解釋,友善的據理力爭
來協調賠償的比例原則,來保障您的權益比較妥當唷
By Margaret
at 2011-12-11T04:04
at 2011-12-11T04:04
By Christine
at 2011-12-13T22:36
at 2011-12-13T22:36
By Edward Lewis
at 2011-12-11T01:06
at 2011-12-11T01:06
所以你的邏輯就會怪
=
我先說法官的立足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
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車距、適當間隔,隨時煞停應變
另外人的眼睛長在前面,不是長在後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第三項到第五項(一套的)
超車,提醒前車,前車允讓,後車超越
=
你的立足點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8、99、102
但是你沒有把94+101考量進去
另外[車道]問題[車道變換]的觀念,你也沒有考慮進去
=
對方骨折可以申請你的強制險1萬到6萬
不確定因素很多
強制險保險金視為和解金額的一部分
除非你無照、酒駕、犯罪、故意,衍生追償問題
所以對方的和解金額要求多少?少於6萬?高於6萬?
另外過失傷害
對方有受傷
只要你有責任,那怕只有1%就會成立
易科罰金9萬內,通常大多3萬到6萬居多
罰完還是要賠(多花一筆冤枉錢,政府不會發金牌給你,感謝你)
因為這樣看來起碼94的間隔
還有101的超車不當
你應該跑不掉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
By Jake
at 2011-12-13T22:59
at 2011-12-13T22:59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2011-12-0911:22:42補充: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By Una
at 2011-12-13T09:32
at 2011-12-13T09:32
即使說謊也無罪,懂我意思嗎?
就算超速也要說自己沒超速
若事實對方沒打方向燈,他也有錯
不過在法院他一定會說他有打方向燈
這時你就要舉證他沒打方向燈了,當然我知道你騎機車應該是沒有行車記錄器。
還有法官的說法是正確的
(同向行駛直行車要禮讓左轉彎車因為人的眼睛是長在前面不是長在後面。)
法官忘了補一句,不過轉彎還是必須打方向燈。
只要你有辦法舉證對方沒打方向燈,這樣對方也有疏失,你的賠償的比例會比較少。
By Frederica
at 2011-12-13T17:30
at 2011-12-13T17:30
而法官的說法也是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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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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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5T00:00
at 2011-12-05T00:00
我被告傷害罪~請問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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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4T00:00
at 2011-12-04T00:00
常見的傷害罪疑問?????
By Rosalind
at 2011-12-04T00:00
at 2011-12-04T00:00
被打請快一點
By Poppy
at 2011-12-02T00:00
at 2011-12-02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