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20時53分(下雨中)被警察攔下開闖紅燈迴轉中央路迴轉往三芝違規地點: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劉家肉粽前路口舉發違反罰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1項說明:1我的車(自小客車)開在途中被警車攔下(距違規地點有5~10公里)2我問:警察什麼事情警察:警察說有沒有帶駕照問我是否知道紅燈回轉知不知道紅燈不能回轉我回:沒有呀!將駕照給警察查核我跟前面(我朋友)的車呀!沒有注意燈號如果是紅燈我們也不會闖警察: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前面那輛是綠燈�
交通違規申訴有用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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