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國外 被網路謾罵 無法提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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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人在國外 而且要十個月左右才回台

但現在在網路公開社團被人謾罵

想請問這樣還是會超過六個月消滅時效嗎

還是我能提出我無法歸國的證明

然後回國後提告?

抑或只能寫委託函給律師了?

那如果能委任律師 是否也能委託家人代為報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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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8-08-28
如果是FB 而且你看不到對方任何對方的個資 就不用浪費司
法資源了
Poppy avatarPoppy2018-08-31
偷偷告訴你 是以你發現的那天當做第一天
不是以他留言罵你的那天當做第一天
所以你可以假裝你回國後某一天才發現 再去提告
Kyle avatarKyle2018-09-04
樓上這招很爛,有完整權利不行使,偏偏給對方一個抗辯,
到時候看法官相信誰的故事。明明可以避開這個法律風險,
卻故意要去招惹風險,最後呵呵就好笑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9-08
告訴人於偵查及審判中,均得委任代理人,該代理人並不
Hedy avatarHedy2018-09-12
以具備律師資格者為限。(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
意事項113)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9-15
簡言之,告訴代理人不以具備律師資格者為限,於偵查及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9-15
審判中均得委任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09-18
現在社群網站訊息每天以千百記,你要說10個月後才
看到,我是承審法官我是不信啦。要賭也是可以,但是
賭贏不見得有好處,賭輸一定沒好處。
Hedy avatarHedy2018-09-19
用你本人的名義遞一份告訴狀進地檢就好啦
Kelly avatarKelly2018-09-22
不至於再有網路卻不能郵寄的地方吧 ?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9-27
有網路不方便郵寄...很正常啊 分租雅房頂加之類的常有
更何況原PO出國..
Faithe avatarFaithe2018-10-01
郵寄跟頂加沒關聯性吧。除非在偏遠地區不然就走到郵局付
錢,國外也是一樣。快遞還有到府收件的,只是要花錢
Thomas avatarThomas2018-10-04
想提告就是需要付出成本阿
Liam avatarLiam2018-10-06
不方便和不能是兩回事有六個月都沒空寄也沒那麼想告吧 XD
James avatarJames2018-10-07
出國? 沒聽過哪個國家 網路系統建設在郵政系統之前的 @@
Steve avatarSteve2018-10-08
加蓋或分租常常是"沒有信箱"的..
或是共同信箱 寄東西會怕搞掉
Emma avatarEmma2018-10-11
她是要寄出告訴狀 哪個地檢署是加蓋會搞丟?
Tracy avatarTracy2018-10-15
她是要去寄出又不是要收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