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背信的刑責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侵占.背信最有金額的差別嗎?(如多少錢以上,會加重刑責)如果是在金融機構上班,適用的法條會不同嗎?有可以判緩起訴的機會嗎?

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0-06-29
(一)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