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證人)會轉為被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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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專家你們好我現在有個案子讓我很煩惱起因是這樣的:事發差不多4~5個月前我有一個濫朋友叫小傑,他的朋友跟我借汽車駕照影印本去借車當時他的朋友也沒也駕照,說是要去私人的租車行租車跟我說用完隔天就會環車~我也就很糊塗的借他借車的當天車子我開到我家樓下就交給了他們我ㄝ沒有跟他們出去過了幾個月~我竟然收到一張傳票上面寫侵占罪(證人)第一次詢問室:檢察官問我說認不認識XXX我就說我不認識~因為當時我真的忘了有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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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avatarDonna2011-08-01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三十條(幫助犯及其處罰)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你有一個濫朋友叫小傑,他的朋友因沒有駕照,就跟你借汽車駕照影印本去私人的租車行租車,詎料小傑的朋友卻將車子借去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