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人東西拿不回來...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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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三年前我借給朋友一台電子辭典

三年後我向她討回來,她避不見面加上推拖其詞

什麼轉借給別人之類有的沒的

總之就是不想還(有水球為證)

如果我想把那台辭典拿回來

(因為那對我有一定的紀念價值,而且那本來就是自己的東西)

要走法律途徑的話,我該先做些什麼好呢?

存證信函?侵占?非告訴乃論?舉證?

要證據的話 我曾經在那上面貼了自己名字的標籤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被撕掉就是)

而且丟水球的時候 她也承認那是她跟我"借"的

並且那台辭典的皮套還在我家...

只是發票因為年代久遠而丟了

去買的那間全國電子分店也倒了

但是買的日期我還記得 如果他們沒做手腳的話

也還有日期標籤貼在電池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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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跟我說一台辭典沒有多少錢

我在意的是那台辭典對我自己紀念的意義很重大...

另外就是我比較想要把辭典討回來就好

如果可以盡量不想對簿公堂...畢竟也不喜歡跟人撕破臉...

有勞各位高人指點了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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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XX事件辭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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そうやって独り、傷ついたり、
周りを失くしたとしても、
真実の詩は、この胸に流れ。

             ──真実の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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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09-06-13
自己都說不喜對簿公堂了...若走刑事的話,看情況舉證似有難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9-06-16
度,與其以刑逼民到頭可能白忙一場,不如直接走支付命令,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9-06-20
既然那台辭典意義重大,民事程序上花些錢應該值得吧!
Kama avatarKama2009-06-24
支付命令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