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自己的家人寫借據之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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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事情來得很突然,

家裡有人臨時需要跟我借一筆錢

保證說月底可以償還

但是我還是覺得保險起見,想立一張“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上網查了一下資料之後發現好像分成本票和借據兩種

本票的法律效力和借據相同,

惟追討程序上是本票比借據還來得容易

而本票只要依據本票的寫法並於書面(空白紙上)

載明相關的雙方資料

附上日期及簽章

需要一式兩份嗎?

還是直接去書局購買的本票(俗稱玩具本票)一樣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呢?

另外,簽署本票時,需要有第三人在場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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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所認為對的事,都會被更年長的自己給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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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5-12-16
本票法律效力與借據差很多,建議你們雙方先搞清楚那是
什麼再簽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12-18
是家人還是親戚?這兩種放在天平上的重量不同.....
Olive avatarOlive2015-12-21
已改正。抱歉、是直屬親屬
Agatha avatarAgatha2015-12-23
直接講爸媽還是兄弟姊妹比較快,直系只有父母跟子女
Iris avatarIris2015-12-23
M大,是兄弟姐妹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12-26
兄弟姊妹是旁系血親
Agatha avatarAgatha2015-12-29
抱歉><
Daniel avatarDaniel2015-12-30
去公證得受強制執行比本票+借據還威(只是要花錢)
Jacky avatarJacky2016-01-03
清償票款 + 備位:清償債務 官司可以這樣打嗎?裁判費2倍?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1-05
給付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1-09
問公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