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停紅綠燈時,被一輛車號2S-1756的車子撞到後保險桿,所幸無人受傷,車子由我老公開,另外還載我和5歲女兒和3個月大的兒子,我們都被撞擊聲嚇一大跳,我老公下車察看車子損傷時,對方三人還在車上無下車,只說聲對不起,我老公示意請對方下車處理,對方卻趁綠燈加速超越我們的車前行,(當時我們正移動車輛至路旁,地上無做標示車輛記號)隨後老公及加速攔下對方,對方三人下車表示要花錢了事,(此時我已報案請警方到現場)老公請對方等候警方來處理,��
停紅燈無故被撞,對方逃又找不到!(因為很生氣,所以給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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