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自付額 & 公司應付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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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ob
at 2009-08-26T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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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好 這是我之前工作遇到的一些問題 請朋友代po

事情發生在七月中,在ptt某公司徵人
順利通上班試用,說好一個禮拜不支薪試用
要用政府企業合作方案,薪資是22000還要扣勞健保(當時不知不合理 也答應了)
後來試用完並沒有說不任用,於是繼續做事上班
詢問後說正式上班時間? 資方回答說等勞保通過,還有總公司在搬家 所以過了幾天時間
後來要了資料辦勞保(禮拜四下午1點多)
還有政府企業合作方案要簽合約,合約會快遞給我
到禮拜一還未收到合約,及致電勞保局詢問是否有投保事宜
決定親自連絡老闆,詢問試用期完到勞保這段時間是否支薪,合約問題等
他說合約不會影響勞保投保,也說"合約他在打"
薪資會討論完再通知,但是幾分鐘後在線上直接算工作天數 會給我多少(已扣勞健保)
後來請人聯絡我不用上班了 msn上訊息變成"正確金額匯款當天通知"

之後我只能被動接受,在個人網站寫文章有設密碼(密碼簡單)
過了幾天公司在網站留言及msn說網頁已存證,文章不實且公開po文,要文章撤下和道歉
經過再溝通後,對方說"合約是學校給的 不是我們公司可以自己打的"
我表明我有努力工作,或許是當初連絡沒講好,公司詢問是否想回去工作,我回絕了

之後約定發薪日有拿到當初說的金額(我工作十天給快七千塊的薪資 工作至少73小時)

過了十幾天後,說要我承擔1000多塊健保費 要我再匯款給他們
(本身自付加加保單位要付的 都算到我頭上來)
致電 健保局勞工局 健保,知道一次是要付一個月的金額,我只須付300多自付的,也去
調閱健保投保資料
於是我聯絡公司說明 健保勞資幾付的規定和金額
他們說我"正式上班才一天 他試用期也給我薪水了" "如果我覺得良心過的去 就不要匯
過來了"
我跟他說明 是有規定自付及企業須付,不是我硬ㄠ什麼的,且當初是你們叫我離職(還跟
學校說是我提不適任辭職@@)
後來我再次詢問是否要匯自付300多給他
回答"你心安就吃掉吧"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老天爺會主持公道 這一點點錢我不在乎"等
等的
確定我不在會匯回300多給他 就封鎖


在這幾次連絡之中我覺得公司有不少錯誤觀念
1.試用期不給薪(說是當初協議好 我當時是不在乎,只在乎試用期完到他所謂的勞保過後
正式上班這段期間是否支薪,
後來要離職才有算這幾天的錢,否則照他講勞保過後開始正式上班 我只有一天的錢)
2.合作22000還要扣勞健保(還說是法律規定 講了兩次, "我不需貪你一點點")
後來去查明確規定22000是企業合作生實拿 另外政府給企業4000多去扣款
3."上班不到幾天就請假 本公司沒看到過新人這麼勇敢的"(一個是試用期 一個是他不能
確定是否正式上班的尷尬期)
4.還有這次雇主該付的健保費 想要轉嫁到我身上來等等

他們一直認為他們依法行事 善待員工 他們完成說明我才答應上班(當時沒談到正式上班
是勞保過後) 我散發不實言論 有將我網頁存證等等
之前在他們還沒要我付全部健保費前 有去查規定法條還有詢問學法律朋友後 他認為我甚
至可以告他
想請問各位像這樣的案例 如果要申訴檢舉(當然我不會去 新工作要努力)
他們有哪些確定不合法的項目~? 法律條文是~?(我也想清楚知道 對自己有保障)
麻煩各位~總不能一直巴著問朋友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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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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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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