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案,有權要求採集大家的指紋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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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事被偷錢,報警後警方採集指紋後表示有三枚指紋不知是誰的,於是公告說,等法院來文後被偷錢的當天有上班的女同事都要配合警方比對指紋,請問,通常警方若採集到完整的指紋是不是都會先從有前科的資料中比對是否符合,如今會要求全公司配合指紋比對就表示這三枚指紋是沒有前科的所以才無從查起,是嗎?另外,真可以要求全公司人員配合比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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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1-24
嚴重侵害隱私權還記得幾年前換發身分證要按捺指紋嗎最後的結果是否定的參照大法官釋字603號解釋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其中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1-22
那也等你有過這種經驗時再來發表意見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1-24
等你被偷時,再來問這個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