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
我母親2011年過世.當時應該有申請破產,財產也法拍了
但我當時並沒有特地做任何的拋棄繼承動作.
我阿姨近日索討我母親當年跟她借的款項
但並沒有任何票據或法律上的文件.純粹就是私人借款(我父親是這樣說的)
1.法律上我還是我母親的繼承人嗎?
2.我阿姨能夠上法院申訴索討這債務嗎?
3.假如我阿姨能上法院索討,是否表示當年我媽欠她的債務是有借據or票據?
4.針對我阿姨對我索討的債務,現在我能辦理拋棄繼承嗎?
5.我名下的存款會有影響嗎?
6.當年我父母經商失敗跳票,房子法拍,當時用過我名字開票(也跳過票)
但這些票子債務都解決(我父親是這樣說的)
目前我也能使用信用卡.我本人是沒有任何負債的.
先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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