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已有驗傷單,還需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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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星期五遭鄰居辱罵打傷,當下立即到醫院驗傷,請問我還需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不寄會怎樣嗎?不寄會日後不能提告嗎?因為我不知道那個鄰居的名字,那要怎麼辦?我只知道他們家姓啥而已,因為大家都稱她為「某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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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10-11-10
ANSWER有驗傷單是主要證據,證明你有受傷,對方過失或故意使你受傷就可以告他傷害罪。最好是還有在場人幫你做證。需要馬上報警嗎?不用。權利在於你,因為這是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從你知道犯人之時起算,於六個月內都可提出告訴。你知道對方是誰,那更好辦,怎麼告ㄋ,檢具驗傷單到發生地的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警察會傳喚嫌疑人來製作筆錄,對方一般都會怕被告,所以會想要與你和解,到時警察也會要求你們雙方先進行調解。而調解最好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1-12
個人認為,用不著去花錢寫存證信函,直接去告上法院,再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