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之非自願離職認定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公司從新北市搬廠到台北市,員工甲因交通不便拒絕至新廠上班。
公司以補貼交通費和變形工時來協商,甲仍拒絕接受,甲要求申請資遣費。
問題一:公司能否因為已提供補助而拒絕給付資遣費?
問題二:若公司因問題一拒絕承認甲是非自願離職,甲能否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

補充:兩廠之間距離超過20公里。

--

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17-08-19
20公里看交通是否便利 補助是否合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8-23
談不攏可以先找勞工局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