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併購,舊制退休金該結清還是領資遣費? - 法律
By Zenobia
at 2014-03-07T00:00
at 2014-03-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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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併購, 舊公司明確要先資遣所有員工並與員工結清舊制年資.據我所知
"雇主應依各法規定,以契約終止時之平均工資,計給該保留年資之資遣費或退休金"
照這樣規定,大家一定選擇退休金(因為比較多)而不會選資遣費.但是就個人主觀認為退休金與資遣費應該都要發啊? 所以我是否有以下選擇?
將舊制退休金移往新制退休金帳戶(選擇不當場領取),而領取該有舊制的資遣費?
另一個問題是,公司被併購, 舊公司明確要先資遣所有員工而新公司全部重新任用,薪資部分個別談這當然沒問題,但是過去在舊公司年資(相關到未來在新公司的特休天數)新公司在法律上是否有義務要全部承認,還是每個人都從頭開始(免一年只有7天)?
已更新項目:
冒煙---發神經的笨冒煙 , 感謝您的答覆, 您提到...
至於想要把結清的舊制退休金轉到勞退新制帳戶的話,必須是當初有選擇轉換新制的人才可以(勞工退休金條例11條、13條、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12條)。
我就是94年選擇由舊制轉新制的人,所以結清的舊制退休金是可以轉到新制退休金帳戶的囉?
那舊公司資遣我時,舊制年資的資遣費還會有嗎?...謝謝
"雇主應依各法規定,以契約終止時之平均工資,計給該保留年資之資遣費或退休金"
照這樣規定,大家一定選擇退休金(因為比較多)而不會選資遣費.但是就個人主觀認為退休金與資遣費應該都要發啊? 所以我是否有以下選擇?
將舊制退休金移往新制退休金帳戶(選擇不當場領取),而領取該有舊制的資遣費?
另一個問題是,公司被併購, 舊公司明確要先資遣所有員工而新公司全部重新任用,薪資部分個別談這當然沒問題,但是過去在舊公司年資(相關到未來在新公司的特休天數)新公司在法律上是否有義務要全部承認,還是每個人都從頭開始(免一年只有7天)?
已更新項目:
冒煙---發神經的笨冒煙 , 感謝您的答覆, 您提到...
至於想要把結清的舊制退休金轉到勞退新制帳戶的話,必須是當初有選擇轉換新制的人才可以(勞工退休金條例11條、13條、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12條)。
我就是94年選擇由舊制轉新制的人,所以結清的舊制退休金是可以轉到新制退休金帳戶的囉?
那舊公司資遣我時,舊制年資的資遣費還會有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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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Quintina
at 2014-03-08T23:44
at 2014-03-08T23:44
您可能誤解法規的意思了。
依照你問題中所寫,公司被購併,而且是真的要辦理所有員工的退休或者資遣,那這並不是結清。
這種方式是舊公司把所有員工都辦理退休或者資遣(看是符合退休資格或者只符合資遣資格),然後才由新公司另外與這些員工簽訂新的勞動契約(重新僱用)。
這種方式的話被新公司聘用的年資,是重新計算的(歸零),適用勞退新制。特休要從頭開始算。
另外一種方式是依照勞動基準法20條的留用,留用的人並不是重新聘僱,退休金制度、年資、特休都是繼續沿用,並不會歸零。
被留用的人,在新公司之後,可以要求新公司結清舊制年資,如果新公司也同意的話就可以結清。
沒有被留用的人,或者自己不想被留用的話,那是應該在合併前由舊公司資遣或者辦理退休(符合年資年齡的話)。
舊制的年資,要結清的話,並不是用選擇的,是要用退休金的標準去計算發放。(勞工退休金條例11條、勞動基準法55條)。
也就是說結清的意思是把領退休金的權利,提早轉成實際的金錢來發放,並不是真的辦理資遣或者退休。
至於想要把結清的舊制退休金轉到勞退新制帳戶的話,必須是當初有選擇轉換新制的人才可以(勞工退休金條例11條、13條、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12條)。
適用舊制的人,當初可以在民國99年6月30日以前,選擇轉換新制,然後保留舊制年資。
如果沒有在此期限之前選擇轉新制的話,沒有新制帳戶可以讓你去轉存。
勞退舊制的請領退休金資格:
一、同公司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二、同公司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三、同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舊制的計算標準(勞動基準法55條):
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基數:核准請領時的月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請領前六個月內工資總額除以六
以上僅供參考
2014-03-07 14:50:57 補充:
補充發問回答:
你們公司現在要辦理的方式,是把員工資遣或者退休。如果你符合退休相關年資年齡那是領舊制退休金,不符合資格的話只能領資遣費,但是這不是結清。
既然不是結清,就不能轉存。
而你選擇新制以後的年資,已經提撥到你的新制帳戶內了,這個部份是另外要發給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計算的資遣費。
2014-03-07 14:53:55 補充:
舉例1.:
假設某甲在你們公司工作了25年,94年之後選新制,新制到目前有九年
他的總年資是25年,舊制年資16年,新制年資9年
那他可以領舊制的退休金31個月,新制的資遣費4.5個月
2014-03-07 14:55:50 補充:
舉例2.
假設某甲在你們公司工作了25年,沒有選新制
那他的總年資25年,舊制25年,新制0年
那他可以領舊制的退休金40個月,沒有資遣費
2014-03-07 14:59:22 補充:
舉例3.
假設某甲在你們公司工作了24年,94年之後選新制,新制到目前有九年
那他的總年資24年,舊制15年,新制9年
因為年資達不到退休年資
所以是領舊制資遣費15個月,新制資遣費4.5個月
2014-03-07 15:01:34 補充:
舉例4.
假設某甲從民國95年3月到你們公司上班
沒有舊制年資,只有新至年資大約8年
可以領薪制的資遣費4個月
2014-03-07 15:07:31 補充:
如果真的不會算自己大約可以領到多少錢,因為你們這種狀況可能已經算大量解僱勞工,應該可以洽詢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找勞動條件科或者勞資關係科幫忙,讓你們自己的權益不要受損。
2014-03-08 11:22:29 補充:
補充說明:
退休金制度因為有變更,所以才會有可能既能夠領退休金,也能夠領資遣費。
當只有勞退舊制的時候,結束勞動契約,只會依照年資年齡,符合資格的就是領退休金,不符合資格的人只能領資遣費,不可能同時領兩種。
但是勞退新制是把資遣費和退休金分開了,退休金已經先按月提撥到勞工的退休金帳戶裡面了,新制年資還是要另外給資遣費。
所以如果是一個同時有新舊制年資的人,結束勞動契約的時候,會依照新舊制的規定分別辦理。
By Olive
at 2014-03-07T05:14
at 2014-03-07T05:14
By Ophelia
at 2014-03-10T09:18
at 2014-03-10T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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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14-03-07T05:27
at 2014-03-07T05:27
沒有~~又領退休金,又領資遣費的【好康】~~只能擇ㄧ。
且要選擇舊制退休金,
必須你目前在舊公司服務【年資及年齡】,已達【退休資格
一、同公司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二、同公司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不限年齡)。
三、同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工作年資~~算目前在同公司年資、
年齡~~~~算現在年齡,
舊制退休金年資~~~算轉新制以前年資)
~~~如果沒有符合退休資格~~且已選擇新制,目前只能領【薪制資遣費】
退休金結清~~~轉新制帳戶,必須在99年6月30日前完成,你已超過時限。
2014-03-07 15:17:29 補充:
已選擇新制~~~按新制退休金計算資遣費
新制資遣費(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舊制退休金(勞動基準法第17條)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
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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