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要拆員工包裹,真的可以?
我所服務的公司近來因為某件不愉快的事情,有某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公司的包裹裡面放了個人的物品偷渡。因此公司決議為了防止此事發生,今後寄到公司的所有包裹一律拆封檢驗。小弟對公司這樣的決策不是不能理解,但我覺得這樣的「防治方法」似乎已經有違法嫌疑。公司有貼出公告,不知道是否有跟法律相牴觸的部份呢?我有找了一篇謝天大大的文,但該文的發問者與我的狀況不大相同,我的是公司已經有發公告了!告知員工如果再有包裹��
網友回覆 5
- Selena
網路上有建議喔~刑法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http://blog.rootlaw.com.tw/intension56881688/2011/...基本上我認為公司檢查出去的包裹是合理的,寄進來的則是不合理,你怎麼知道寄進來的是什麼?拆壞了算誰的,我公司之前就有助理一刀劃破國際支票,事後處理超麻煩寄私人物品到公司是一回事,拆信是另外一回事,不尊重人的公司我是覺得趁早走人��
- Margaret
謝謝您提供的資訊,很有幫助!感恩您!
- Yuri
建議您可至各縣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若您是台北市,則有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法律諮詢如下:一、本法律諮詢服務登記採現場掛號及電話預約掛號,預約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68或直撥27256168。二、本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以面談方式解答民眾之法律疑難為主。諮詢服務律師係由台北律師公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輪派義務律師免費提供諮詢服務,不代為書寫訴狀。三、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2013-05-3114:09:56補��
- Sandy
公司這樣做好像有侵害隱私之嫌不過換角度看公司不屬任何員工所有也就說寄來公司信件包裹就應屬公司公務相關為何有私人信件所以你要說公司有錯這也有爭議性就好像你家信箱是不是應該都是你的信件如果鄰居信件寄到你家你把她拆封是你的錯嗎也就是說公司要是問你為何你私人物品寄來公司不是應該寄去你家嗎我想立場站不住總而言之信件不寄去公司不就不會有糾紛了嗎不是嘛2013-05-3112:13:22補充:公司要是問你已明確公告私人信件不可寄來公司
- Audriana
基本上公司收發的信件及包裹算是公司的財產或給公司處理公務之用,所以私人的信件包裹不要在公司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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