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服務的公司近來因為某件不愉快的事情,有某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公司的包裹裡面放了個人的物品偷渡。因此公司決議為了防止此事發生,今後寄到公司的所有包裹一律拆封檢驗。小弟對公司這樣的決策不是不能理解,但我覺得這樣的「防治方法」似乎已經有違法嫌疑。公司有貼出公告,不知道是否有跟法律相牴觸的部份呢?我有找了一篇謝天大大的文,但該文的發問者與我的狀況不大相同,我的是公司已經有發公告了!告知員工如果再有包裹��
公司規定要拆員工包裹,真的可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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