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購入一30年5F舊公寓,
同棟隔壁鄰居頂樓有一存在很久之違建(約民84年前),
而且是整個蓋滿,並裝上有鎖鐵門,水表無法查看,從5F還有建內梯到6F,
在購入時,賣家及房仲亦無告知有任何分管契約,
因此,我們新住戶可以檢舉對方違建,並請對方恢復原狀嗎?
同棟隔壁鄰居頂樓有一存在很久之違建(約民84年前),
而且是整個蓋滿,並裝上有鎖鐵門,水表無法查看,從5F還有建內梯到6F,
在購入時,賣家及房仲亦無告知有任何分管契約,
因此,我們新住戶可以檢舉對方違建,並請對方恢復原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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