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司買賣發票,公司會計人員是否會有法律責任?? - 法律Ingrid · 2011-01-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在前公司擔任會計兼出納現已離職想要舉發前公司有買賣發票的行為但友人和我說,我是承辦人員,所以我也會有事想請問,1.這是真的嗎??2.如果是真的,就算我不舉發,如果有一天,前公司被人舉發了,我該如何全身而退??3.對於承辦人員的定義又為何?因為我只是聽命行事的人,我也沒有回扣可以收取,所以我想了解那個界線在哪?法律All CommentsEden2011-01-09您好:您的問題是一些...會計人員的疑惑....依據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如果自首是可以免除一切刑事及稅法規定責任..您要向國稅局自首檢舉...至於檢舉獎金可能無法發給您...但是國稅局會依據法律予您保密...不得洩露您的資料...要不然承辦人員有法律責任...老闆威脅員工...真的很白吃...2011-01-1410:21:34補充:具名檢舉有憑據如果將來有刑事追究並且可以脫身...國稅局不敢不處理...Donna2011-01-09你好:建議委由律師陪同自首,同時一併舉發老闆賣發票的事情。http://tw.myblog.yahoo.com/lawyer-lee/profileSkylar Davis2011-01-06會有可能成立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上逃漏稅捐罪的幫助犯。要全身而退,必須證明你沒有幫助的故意(因已有幫助行為,會計憑證上應該會有你的簽章)。要不然就是自首換緩起訴或緩刑,這你自行評估。...Agatha2011-01-06執行時沒舉發一離職才舉發人家會想你心態可議~~~而且買賣發票很難舉證因為可以以~事後買賣扶正除非這家公司它的買賣全是假的!再說當買賣雙方都清楚繳稅不欠任何稅金國稅局不會因事先開出發票處理他們的因為人家是繳稅的人阿2011-01-0617:48:16補充:被老板威脅阿?他怎說的?...Related Posts有機蔬菜的法律認證或政策法律的位階問題?位階之間的高低關係為何?關於今年國考項目"港務人員升資考試"(20點)縣市合併後設籍可以合併算嗎[生活法律]騎樓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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