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逕自決定不發業績獎金一個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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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在大型本土品牌擔任門市人員

每個月領底薪23K加業績抽成獎金後達30K

近日公司突然公布一系列考核辦法

直接將每個員工打分數 未達標準的就停發下個月業績獎金

目前看來是只停發一個月 但難保以後會不會隨時又來一下

此舉令許多被扣錢的員工決定出走 (23K怎麼過日子)

在此想請問

1.公司此舉是否合法? 員工該以何條法條主張自己的權益?

2.員工若因此決定離職 可否要求公司給資遣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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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5-17
找一下勞動契約、offer等等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5-20
然後問勞工局
Jacob avatarJacob2019-05-20
沒有什麼契約 都依公司規定 大部分勞工不都這樣?
Jacob avatarJacob2019-05-22
沒和公司簽勞動契約就進去工作,那只能被婊也怨不得人了
Eden avatarEden2019-05-23
有簽契約書都還有公司違約,不簽契約書那就是自己願意
搏老闆的人品。
Gary avatarGary2019-05-24
考核辦法後來才有的嗎?本來應該有業績獎金發放辦法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05-26
沒有 都是主管口頭說業績抽幾趴幾趴這樣 一直相安無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5-29
閃人了啦!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6-01
塊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