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在大型本土品牌擔任門市人員
每個月領底薪23K加業績抽成獎金後達30K
近日公司突然公布一系列考核辦法
直接將每個員工打分數 未達標準的就停發下個月業績獎金
目前看來是只停發一個月 但難保以後會不會隨時又來一下
此舉令許多被扣錢的員工決定出走 (23K怎麼過日子)
在此想請問
1.公司此舉是否合法? 員工該以何條法條主張自己的權益?
2.員工若因此決定離職 可否要求公司給資遣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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