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分割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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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1-10-27T10:0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bstien (潛心修行 明心見性)》之銘言:
: 各位知悉法律的先進們,大家好!!
: 家裡有一土地為6人共有持分,而家人(爸媽)的持分佔一半(50%)
: 且家裡的土地為鄰近馬路邊,今因個人要申請容許設施
: 而得全持分人同意才可蓋,因此對方說土地分割,再來蓋設施!!
: 對方,一持分人只佔我們一半(即原有面積25%的持分),而他土地在裡面沒靠馬路
: 但他那一持分土地旁,有自個土地,也有馬路
: 今對方堅持著"共有"這一點,要分我們這邊靠馬路的土地
: 小弟怕上法院的結果使家裡土地受損,就無顏以對祖先及家人
: 小弟家人這塊土地,原也是與親戚共有,於78年左右持分轉至我爸媽名下
: 今我們知道買馬路邊的土地都比較貴,在裡面的土地比較便宜
: 且當初我阿公花多少錢買也不知,也不到相關資料了
: 請問若上法院後,判決會不會分割到我們的土地給那不明理的人呢??
: 煩請各位解惑,感激不盡
這是很常見的分管行為,
分別共有之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
益之權,所謂應有部分,係指分別共有人得行使權利之比例,而非指共有物之特定部分,
因此分別共有之各共有人,得按其應有部分之比例,對於共有物之全部行使權利。
至於共有物未分割前,各共有人實際上劃定範圍使用共有物者,乃屬一種分管性質,
與共有物之分割不同。(57 年 台上 字第 2387 號 )

先前分管的位置並不能拘束其餘共有人於分割時主動放棄提示分割方案的權益
簡言之,佔了一輩子好位置,分割時也應符合公平及找補原則。
貴造認為以前花比較多錢買靠近馬路的位置似乎為自我感覺良好之認知

共有土地買的都是持份哪裡有所謂靠近馬路?
至於分割方案可以參酌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七七號判決及最高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四年度
台上字第二三一0號判決要旨均認為:按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固可由法院自由裁量,
但須以其方法適當者為限。


找補原則另參考八十五年台上字第二六七六號判例
按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除應斟酌各共有人之利害關係,及共有物之性質外,尚應斟酌共
有物之價格,倘共有人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或所分配之不動產,其價值不相當時,非
不得命以金錢補償之。其應以金錢為補償者,如分得價值較高及分得價值較低之共有人均
為多數時,該每一分得價值較高之共有人即應就其補償金額對於分得價值較低之共有人全
體為補償,並依各該短少部分之比例,定其給付金額,方符共有物原物分割為共有物應有
部分互相移轉之本旨

至於對造有路可進出等,應與本案(分割)無關自己審酌有無價值

提出分割案如果是不明理,那麼佔了一輩子好區塊(靠近馬路)的共有人
是否也屬得了便宜又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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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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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1-10-29T13:39
謝謝您的批評指教..在下請教親人這確實是阿祖當初買的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1-11-01T23:21
也如在下所言,我也提出那我購買他們持分.但他們價格不合理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1-11-02T22:59
且就共有土地,這不就有漏洞,大家都買共有便宜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1-11-05T19:14
然後在來分割,再說鄰路的我也有份..請問這合符常理嗎?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1-11-09T00:00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那天真的農民如果遇到有這想法的商人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1-11-12T18:01
那請問法律的公平性又在那裡,一切又只能依法.而天真人..唉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1-11-17T06:39
非常感謝S兄的批評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1-11-19T00:16
個人不想佔誰便宜,所以我有提出購買持分,但那是天價..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1-11-21T00:01
那誰趁機就不想多說,而家人那持分地,在很久也有水井設施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1-11-21T12:42
如我所知種苗法有一論點,當你知對方用你品種時,你當時不告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1-11-25T14:55
或沒提議異,便代表莫認他的行為,不能你想他作更大後,再告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1-11-28T16:40
所以,很久前就有水井在上面了,他們也沒提怎樣.雖說共有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1-11-30T19:53
且其他持分人都認同,那一邊就是我們的..那不就代表都認同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1-12-01T23:05
這樣的耕作嗎?
我也真有誠意提購買,如要賣乖,我又何必提購買持分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1-12-05T18:52
在下只是上班沒多久..若要購地,就得付巨額的貸款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1-12-06T23:43
為什麼不可以? 共有是大家都有權利,你買他也買,憑什麼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1-12-09T10:11
其他共有人就不能分臨路? 只因為他們住裡面??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1-12-11T09:48
那這樣又公平嗎? 對方要開多少錢是他的事,價格太高你買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1-12-12T10:23
不起就訴請分割,並依長久使用來要求分臨路,然後找補給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1-12-15T22:08
對方,買共有地也不是沒有風險,萬一買到的是祖傳好幾代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1-12-16T10:10
買東西不做功課怪東怪西有用嗎 自尋煩惱而已 = =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1-12-18T07:16
的土地,隨便就幾十個幾百個共有人,要訴請分割還很困難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1-12-18T15:59
而且其中如果有已經死亡但未辦繼承登記的那種....超麻煩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1-12-20T10:34
感謝各位前輩批評了.受教了.在下只想保祖先留的,感激了!!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1-12-21T02:43
心態不改,命運就不改。李廣不封馮唐不遇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1-12-21T07:00
依照這樣的步驟,大概二審後的強制執行才會覺醒了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1-12-21T16:39
心態不改,命運就不改。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1-12-24T00:24
推 phantomli:心態不改,命運就不改。<==說的好 ^_^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1-12-26T20:28
推 scott2009:心態不改,命運就不改。李廣不封馮唐不遇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1-12-27T23:30
(白白賺到被推一個,我只是重述s大的話~^^)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2-01-01T14:47
然後在來分割,再說鄰路 https://muxiv.com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2-01-06T13:00
那這樣又公平嗎? 對 https://daxiv.com

關於內容錯誤跟動機錯誤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1-10-27T08:29
※ 引述《SBCB (科科)》之銘言: : 小弟最近在讀民總and#34;錯誤and#34;的部分 : 王澤鑑老師書上在內容錯誤的舉例是說: : 誤某人為地震救命恩人而贈與之 : 這個例子中贈與人應該是不清楚地震救命恩人是誰 : 所以才會誤認吧 : 那此時贈與人的and#34;法效意思and#34;究竟是 : ...

得標商品後賣家卻遲遲未寄出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1-10-27T06:10
今年的8月6號我在Y拍上下標了兩張偶像卡片 8月8號就透過ATM轉帳匯款完成 中間對方有透過買賣留言版請我把匯款單據拍下來傳給他 因為他說他的帳目金額有短少(疑似是被台灣友人盜領之類的) 所以想確認買家的匯款金額後再把商品寄出 他賣場有提到他人是在日本唸書 所以他都是確認帳戶的金額後 才會把物品寄到台灣 ...

關於內容錯誤跟動機錯誤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1-10-27T02:12
小弟最近在讀民總and#34;錯誤and#34;的部分 王澤鑑老師書上在內容錯誤的舉例是說: 誤某人為地震救命恩人而贈與之 這個例子中贈與人應該是不清楚地震救命恩人是誰 所以才會誤認吧 那此時贈與人的and#34;法效意思and#34;究竟是 我要贈送給and#34;某人and#34; 抑或是 我要贈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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