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傳票毒品他字被告請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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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
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
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運輸毒品最輕也五年開始起跳……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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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ist9999 (1.169.7.167 臺灣), 04/20/2021 20:53:18
taipoo: 運輸毒品與吸毒者,根據憲法與刑法,一律重罰 04/21 03:16
Lailungsheng: 推 04/2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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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4-21
運輸毒品與吸毒者,根據憲法與刑法,一律重罰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