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太難了不會弄.....第二段的意思是開完偵查庭之後等待確定判決確定後,下次開停提出附代民事賠償?可以偵查庭時就提出要求嗎?會不會有機率變成簡易庭?因為之前告人恐嚇最後變成簡易法庭判決也就沒開庭了還是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提供一下?資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一)應向刑事訴訟繫屬的法院,提出「訴狀」為之,並免繳訴訟費用。提起時,訴狀應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刑訴法第492條),訴狀及各當事人準備訴訟之書狀,應按照��
刑事過失傷害附代民事賠償怎麼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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