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現在收到地檢的「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我是否現在就可以提出附民要求對方賠償?(我是原告)2.為何所有的附民範本中所提的利率都是依年利率百分之五?是否法律上有強制規定?3.(連續犯)依照修正前刑法第56條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期刑。我是否可要求對方付精神賠償?4.承第1個問題,我尚未有地院的案號。也可提附民嗎?因為看到其他大部份的問題,都在是一審終結時,所以有點不太了解所謂的時間點。...Showmore
刑事附帶民事(詐欺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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