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說明,去年9月初,我在十字路口搶黃燈照成對方撞到我,對方是孕婦依過失傷害提告我並附帶民事,法官也判定我過失,全面以結案,但法官希望我在刑事判定下來之前再與對方調解,只要對方願意撤告就不會有刑責問題。當然我也是談過,於家庭的經濟狀況不是很好對方也了解,對方卻獅子大開口金額越提越高由幾萬提到22萬。想請問的是以下幾點?1.對方工作只有提供合約書(計時人員)簽約期限(附上公司大小章),無法提供整月薪資轉帳銀行或��
刑事附帶民事簡易判決民事問題+15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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