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77和278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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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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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估過~前條是非故意~後是指故意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法條不寫明白一點~
是我還少看了什麼嗎?

另外~根據277條~
我非故意使人重傷~被判了十年~

非故意致人於死~被判七年

很奇怪~死反而比重傷輕~但這OK好了~
畢竟非故意~死或重傷非我所願~

但根據278~
我故意致人於死~卻可能只判七年~

究竟怎麼非故意的讓人重傷~竟會比故意致人於死來的重?

如果自己都想不通~要背起來不是淪於死背數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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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7-01-08
3年以上10年以下跟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一樣?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1-08
你怎不拿彼此最高刑度比。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1-11
還有你怎不說276才兩年以下而已?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15
依法條前者可判10年~後者的確可判7年~不是嗎?
Emma avatarEmma2017-01-19
也不用去想不通啦,這邊版上的人並沒有立委,你問也
問不出所以然,背就對了
Ethan avatarEthan2017-01-22
問題是通常法官會這麼狠心直接給你判最高刑期嗎?並
不會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1-25
通姦罪刑責是1年以下,有人被判到一年嗎?沒有,幾乎
都半年以下可易科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1-29
愛大的立論是前者10年不太可能被判出來~所以這樣比沒意義
Jack avatarJack2017-01-29
對我來說法條才不是立委編的~是立委幕僚~甚至委託學者編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29
有些立委甚至聽黨團投票的...那些學者編的法~邏輯應該能讓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2-03
一般老百姓能簡單理解吧~
Hardy avatarHardy2017-02-04
所以或許有人就算背久了會突然覺得找到明確或可能的思路~
Emily avatarEmily2017-02-05
你是不是搞錯"故意"了,另外最高比最低是什麼概念?
Elma avatarElma2017-02-05
兩條差別在主體(犯罪人)的意圖
Hardy avatarHardy2017-02-10
原來真的有人覺得看法條就是學習法律的全部啊,唸一
下刑總?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2-13
根據278,我故意致人於死?這不就271了?為什麼會是278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2-16
這兩條罪的第一項是故意犯罪,第二項是加重結果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2-19
是怎麼看成前條非故意,後條故意的?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2-23
要不要我告訴你,強盜罪也最高也可以判15年,比擄人勒贖最
Adele avatarAdele2017-02-26
低刑度七年還重?
Harry avatarHarry2017-02-26
原po先去看第35條,看完後,你的疑問就解決了,如果看
不懂歡迎再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