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之決戰二十一。熬夜打字吧。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答的好,直接最佳解答,不囉嗦。我看不懂不在此限。問題一:刑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看不懂啦!舉例來看好了,若同時有一個減輕其刑二分之一,一個減輕其刑三分之二....無期徒刑先二分之一再三分之二,就是五年至六年八月。無期徒刑先三分之二再二分之一,就是七年六月至十年。到底要選哪一個啦?問題二:問題一有無更好的例子?問題三:刑法第四十二條,若有期徒刑有併科罰金而皮皮不繳納,是不是就最多加關一年(易服勞役)呢?問題四

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1-02-18
問題一:刑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看不懂啦!舉例來看好了,若同時有一個減輕其刑二分之一,一個減輕其刑三分之二....無期徒刑先二分之一再三分之二,就是五年至六年八月。無期徒刑先三分之二再二分之一,就是七年六月至十年。到底要選哪一個啦?二個都不是問題二:問題一有無更好的例子?小明為了保護家人,而構成了殺人罪,被處無期徒刑,但小明的情況依社會通念,仍有同情之處,我們就先依59條及第23條下去減輕其刑:刑法59條依刑法66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2-18
不曉得你是否曾經遇到急需現金周轉的問題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可以跟銀行來貸款就可以讓自己的手頭較寬鬆一點,可以解決周轉問題當然在信用良好以及收入穩定的狀況之下向銀行申請一定沒問題但就是已經遇到困難了,本身條件也不好,才向銀行開口當然銀行也會去評估你的狀況,是否有還款能力,收入是否穩定往往評估下來的結果卻是讓人失望又放不下面子去向親戚朋友借錢,或親戚朋友在你遇到困難時避而不見其實你有更好的方法可以選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2-15
他問的是這樣,「三」失火燒燬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禁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是不是指第二項的自己所有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