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20條我想問其他分別成立什麼罪阿??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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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以下有關本項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將他人遺忘在自己家中之物品,據為己有,構成竊盜罪(B)竊取刑法禁止私人持有之毒品,構成竊盜罪(C)下雨天誤認在店家門口之他人雨傘為自己的雨傘而取走,構成竊盜罪(D)隨手拿起別人的筆,於使用後再行歸還,構成竊盜罪答(B)我想問其他分別成立什麼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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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7-28
你好本題只有B選項是竊盜罪沒錯其它選項說明如下:(A)構成刑法第335條第1項侵占罪(C)不成立犯罪>因為欠缺主觀構成要件竊盜故意(D)這是屬於使用竊盜>刑法不予處罰,故也是不成立犯罪分享國考解題新觀念與重要技巧...
Belly avatarBelly2012-07-28
A都是侵占罪337條C應該是無罪,因沒有意圖之意D最多只能算是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