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4條與第138條之[客體錯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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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甲欲刺破乙車輪胎,但誤丙公務車為乙車,而刺破丙公務車之輪胎,試問甲之罪責?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AD04509506/o/15100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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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0-03-15
所謂客體錯誤又分為等價客體錯誤與不等價客體錯誤甲乃是構成要件事實錯誤且為不等價之客體錯誤(公務車與一般車不同)所以甲成立過失毀損公務車我國處罰過失犯以法有明文為限毀損公務車不處罰過失犯惟甲雖阻卻毀損公務車之故意但並沒有阻卻毀損罪之故意所以甲成立刑法354條毀損罪2010-03-1417:31:58補充:書不能只念一半重點不是在輪子重點是"公務車"在刑法上的意義正因為他的意義才會區分公務車跟普通車輛的等價或不等價構成要件事實錯
Kyle avatarKyle2010-03-15
謝謝[沒有]的解析,我很同意你的講法,寫考卷要有自己的演譯,推論過程,但是我覺得專有名詞的應用是必要的,法律用語的著墨也是必要的.因為我覺得閱卷老師終究會對你的法學素養作評價
Yuri avatarYuri2010-03-11
同學......別鬧了你說法條競合還比較可信一點...客體錯誤的公務車跟一般車的輪胎哪裡不一樣...?如果真的是不等價那就是過失毀損公務車跟毀損乙車未遂那就沒罪不是嗎怎麼又因為有犯意所以罰毀損呢?......正解應該是等價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在由一般構成要件進入變體構成要件或討論所知所犯論以所犯重於所知從其所知(實務)2010-03-1419:49:34補充:抱歉我只看你回我那段從你把客體錯誤分成等價與不等價的同時我也不禁要問你的等價不等價怎麼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