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創假帳號騷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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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21-05-25T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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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哥大姊午安
最近跟前任分手後
對方一直想要複合
我直接跟她說我們之間不可能了
結果她辦了一隻臉書帳號
是我的名字+照片
以及一隻Line的帳號
名字也是我的本名然後放我的照片
來騷擾我
請問各位大哥大姐們
提告的話要告哪一條呢?
跑去警察局要告偽造文書
警察問我說
對方創的帳號你怎麼確定是用你的資料
(我回答不知道)
他只是帳號名字是你大頭貼是你
也不算偽造文書

心好累
第一次遇到恐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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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1-05-26T01:26
臉書可以檢舉假帳號,臉書跟LINE都可以封鎖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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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21-05-27T15:27
正嗎??

房客契約到期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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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21-05-25T10:30
房客堅持說找不到房 我這裡則是要寄出存證信函了 因為沒有公證所以必須提告 請問告民事的哪一項 還有處理流程一般要多久 - ...

關於清冠一號藥事法規的問題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21-05-24T18:22
: → maniaque: ???????? 西藥都是工廠生產的.....又不賣原料藥 05/22 19:23 : → saltlake: 樓上不知道藥師可以調配藥劑給患者? 05/22 21:48 : 推 KKyosuke: 藥師的調配跟中醫抓藥兩碼 ...

剩餘財產與遺產分配問題討論

Tom avatar
By Tom
at 2021-05-24T15:39
※ 引述《TaylorS (泰勒絲)》之銘言: : 被繼承人甲過世時名下有兩塊土地 : A土地值價1000萬 有跟銀行貸款100萬 甲過世後被法拍900萬賣出,100萬被銀行拿走剩下 : 800萬 : B土地價值200萬 : 甲生前有立下遺囑 : A土地給兒子繼承 : B給配偶繼承 : 現在配偶要求履行剩餘財 ...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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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itlin
at 2021-05-24T15:01
各位好, 在下未曾接受過法學訓練,但有一事想不透, 請教法界的先進, 金門縣政府因爲要求旅客作COVID快篩,被衛福部認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 「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級地方政府之防疫措施,應依指揮官指示辦理。 」 那麼,在5/18台北市政府與新北市府宣布停課,是不是也違反此條了呢? ...

小額訴訟,被告不懂中文,該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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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21-05-24T10:29
有位已有身份証的外國朋友 台灣唯一親人也只有他媽媽 跟他一樣也是看不懂聽不懂不太會說中文 然後我正好能稍微聽說一些他們的語言這樣 期間收到有公司以他欠某電信費名義 寄給他的支付命令 我知道這一定要提出異議 然後就進入調解了 進去調解室前跟工作人員說他不懂中文 需要我幫他發言 然後就很乾脆放我進去了 裡所當然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