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接到通知~說我被告~要我到憲兵隊作說明~?誰知道到了憲兵隊卻是先被威嚇~想說的話說出來都被唬回來~?只有認罪這一條可以選~?我想辯解~卻說我再推卸職任~?現在第一:女的有跟我借錢~我只是請她還我錢~第二:他當初要分手時提出一個很奇怪的條件~她說她要跟我斷乾淨~但是他可以跟我保持肉體上的關西~條件是我不能干涉他的生活跟他要跟哪個男生在一起~我只是問她可以給我幾次第三:我只是跟她說我想貼我們之前的照片~因為他現在跟他現任男友很高調的貼在一起的照片我之前想貼她都不要~她問我有甚麼照片~我回他作愛的~然後傳3張我們再一起係著圍巾的照片給她~我也沒有說要她怎ㄇ漾我只是說我想貼我們之前的照片~再來是妨礙自由~在6/2號那天~有約見面~見面後還是一樣沒有給我好臉色~之後說要去汽車旅館~她也回我說!要就走~誰知道再��
前女友告我恐嚇跟妨礙自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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