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保障的基本薪資是怎麼定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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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剛去工作~所以七月薪水少..可以理解!!!!但是八月份ㄉ薪資讓我很有疑問...想請各位知識家達人幫我解答...還有解決的辦法!!!!!勞工局保障員工的基本工資17280元!!!!是月薪17280元不包含全勤金&伙食費才是正確薪資!!!!還是只要全部薪資有17280元以上...就不算違反勞基法???因為對八月薪資有疑問...所以跟老闆要了明細(不發明細!!薪資直接匯進銀行)...上面寫...月薪13480元全勤金2000元交通津貼1000元伙食費1800元扣掉勞保費147元健保費236元八月薪資時領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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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David2010-09-14
勞工局保障員工的基本工資17280元!!!!是月薪17280元不包含全勤金&伙食費才是正確薪資!!!!還是只要全部薪資有17280元以上...就不算違反勞基法???是全部的「津貼、全勤、伙食費、加班費、......」加起來有超過「17280元」即「不違法」的喔。月薪13480元全勤金2000元交通津貼1000元伙食費1800元13480+2000+1000+1800=18280元;那你的「應領工資」有超過「17280元」,貴公司就完全合法了喔(就算你是去找馬英九總統來關說也沒用)!應領工資-勞工自付額=實領工資;實��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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