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 - 調動 / 資遣 / 監聽 等相關問題 - 法律
By Daph Bay
at 2017-02-08T21:17
at 2017-02-08T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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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OcnTT9O ]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調動 / 資遣 / 監聽 等相關問題
時間: Wed Feb 8 21:04:24 2017
事實經過:
我2015年9月進入某銀行的金融商品行銷部,此為總行單位,
工作內容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拋補以及啟動行內系統改善等專案,
屬於專業性質較高之工作。
今年(2017)年初因考績(將本人列為倒數第二名,甲B)問題與主管發生激烈口角,
隨後主管馬上以本行的「需輔導員工管理辦法」將本人列為需輔導員工。
註:此辦法乃針對「操守不良、行為乖異、不守紀律、工作不力、
不能勝任工作或考核為丁等人員」
列為需輔導員工後,該員工將被調到別的單位進行6個月的輔導,
然後再評估是否可解除列管
然後,在2月7日,人資部就來了調職令,
將本人從現單位(台北市大同區)調至該行的楊梅分行(桃園市楊梅區),
且是作一般新進行員的存匯櫃檯。
然後還要求本人填寫「員工調動離職報告單」。
另外,調動是2月8日生效,也就是隔天馬上生效。
跟人資溝通過後,人資仍不願意補貼任何交通或其他費用。
且認為並沒有違反調職五原則,說我有意見就去勞動局申訴,
之後與人資的談話不了了之。
隨後,我當下強烈表達不願意接受調動,
且在「員工調動離職單」備註欄寫下「非經本人同意而調職」並簽名押日期。
http://imgur.com/a/AISRB
問題:
1. 請問公司這樣是否明顯違反調職五原則?
2. 本公司「工作規則」載明若員工不願接受調動,則可終止僱用關係,
公司可資遣。
我現在希望公司直接資遣我,但我已經簽了「員工調動離職報告單」,
也到新單位報到了。雖然我已註明非經本人同意,
請問我仍否能主張我不願接受調動、並請公司資遣我?
員工規則:http://imgur.com/a/PdCxa (49與50條)
3. 承上,如果我仍可以主張不願意接受調動,
明天是否可以回"原單位"找主管並在原單位簽到簽退?
還是一定要到新單位表明意願?
因為擔心回原單位要求人資資遣的話,新單位沒有簽到會以曠職處理
最後想問關於電話錄音的問題:
由於本行為金融商品的銷售部門,因此與客戶的電話皆有錄音,
但主管常常沒事就調同仁的錄音來聽,
理由是監聽是否有不法情事以及檢討銷售話術等等。
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The more we do, the more we can do.
- William Hazlitt
--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調動 / 資遣 / 監聽 等相關問題
時間: Wed Feb 8 21:04:24 2017
事實經過:
我2015年9月進入某銀行的金融商品行銷部,此為總行單位,
工作內容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拋補以及啟動行內系統改善等專案,
屬於專業性質較高之工作。
今年(2017)年初因考績(將本人列為倒數第二名,甲B)問題與主管發生激烈口角,
隨後主管馬上以本行的「需輔導員工管理辦法」將本人列為需輔導員工。
註:此辦法乃針對「操守不良、行為乖異、不守紀律、工作不力、
不能勝任工作或考核為丁等人員」
列為需輔導員工後,該員工將被調到別的單位進行6個月的輔導,
然後再評估是否可解除列管
然後,在2月7日,人資部就來了調職令,
將本人從現單位(台北市大同區)調至該行的楊梅分行(桃園市楊梅區),
且是作一般新進行員的存匯櫃檯。
然後還要求本人填寫「員工調動離職報告單」。
另外,調動是2月8日生效,也就是隔天馬上生效。
跟人資溝通過後,人資仍不願意補貼任何交通或其他費用。
且認為並沒有違反調職五原則,說我有意見就去勞動局申訴,
之後與人資的談話不了了之。
隨後,我當下強烈表達不願意接受調動,
且在「員工調動離職單」備註欄寫下「非經本人同意而調職」並簽名押日期。
http://imgur.com/a/AISRB
問題:
1. 請問公司這樣是否明顯違反調職五原則?
2. 本公司「工作規則」載明若員工不願接受調動,則可終止僱用關係,
公司可資遣。
我現在希望公司直接資遣我,但我已經簽了「員工調動離職報告單」,
也到新單位報到了。雖然我已註明非經本人同意,
請問我仍否能主張我不願接受調動、並請公司資遣我?
員工規則:http://imgur.com/a/PdCxa (49與50條)
3. 承上,如果我仍可以主張不願意接受調動,
明天是否可以回"原單位"找主管並在原單位簽到簽退?
還是一定要到新單位表明意願?
因為擔心回原單位要求人資資遣的話,新單位沒有簽到會以曠職處理
最後想問關於電話錄音的問題:
由於本行為金融商品的銷售部門,因此與客戶的電話皆有錄音,
但主管常常沒事就調同仁的錄音來聽,
理由是監聽是否有不法情事以及檢討銷售話術等等。
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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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17-02-09T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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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2-11T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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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17-02-15T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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