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改如何處理 - 法律
By Cara
at 2013-12-02T00:00
at 2013-12-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您好....
102/3/27小弟我在百貨業開始站櫃 底薪30000萬元 抽成2.5%
102/8/1 調薪為31000元整 抽成3.5%
102/11/27 調整為21000 抽成達標50% 抽2.5% 80% 抽3% 100% 抽3.5%
102/11/29 集體口頭請公司資遣
102/12/2 Mail確定跟公司提資遣
我的年資8個月多一點
事情是這樣的由於我們公司在上個月底臨時以信件方式告知調整薪資且幅度非常大
私下協商也沒有調整薪資公司同仁都無法接受 我們集體要求資遣...
1.資遣費該怎麼算 新制舊制?
2.還有告知公司資遣譴後還需要待在公司多久時間?
3.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4.公司擅自更改薪資有違法嗎?
5.有甚麼動作可以自保及捍衛工作權益
102/3/27小弟我在百貨業開始站櫃 底薪30000萬元 抽成2.5%
102/8/1 調薪為31000元整 抽成3.5%
102/11/27 調整為21000 抽成達標50% 抽2.5% 80% 抽3% 100% 抽3.5%
102/11/29 集體口頭請公司資遣
102/12/2 Mail確定跟公司提資遣
我的年資8個月多一點
事情是這樣的由於我們公司在上個月底臨時以信件方式告知調整薪資且幅度非常大
私下協商也沒有調整薪資公司同仁都無法接受 我們集體要求資遣...
1.資遣費該怎麼算 新制舊制?
2.還有告知公司資遣譴後還需要待在公司多久時間?
3.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4.公司擅自更改薪資有違法嗎?
5.有甚麼動作可以自保及捍衛工作權益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Jack
at 2013-12-06T07:27
at 2013-12-06T07:27
94/7以後都採新制計算~
2.還有告知公司資遣譴後還需要待在公司多久時間?
資遣正常狀況是由公司提出,屬[非自願離職],公司必須支付資遣費,如果是你們自行提出,就是屬[自願離職],那公司當然不必支付資遣費,亦無需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給你們哦~
3.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你們是自願離職吧?那當然就没有所謂的[非自願離職書]~
4.公司擅自更改薪資有違法嗎?
薪資給付祗要符合勞基法最低給付標準,就不違法,自於公司內部法規訂定更改,不合意者就走人,没有所謂的違不違法~
5.有甚麼動作可以自保及捍衛工作權益
其實薪資由30,000調降至21,000,任誰都無法接受,但是當初最佳的作法是和公司協調,如果因為一時的不滿集體請辭,不但工作没了,資遣費也因自願離職而喪失權益~當初行使這動作時,為何没有人深思熟慮呢?
2013-12-03 14:31:48 補充:
除非公司同意以資遣方式處理~
一旦公司願意給付資遣費,每滿一年給付半個月的資遣費,不滿一年按比例計~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也就是勞工接到前項預告,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請假期間工資照給~
[非自願離職]辦理勞工保險退保,得請領失業給付,但需俱備下列情形:
1.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2.至離職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止繳納失業給付保險費滿一年~
3.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7日內仍無法接受推介就業或安排職訓~
By Ursula
at 2013-12-02T15:01
at 2013-12-02T15:01
台灣八大行業專業團隊。張小巴
專業瞭解:酒店消費、便服店、禮服店、制服店、鋼琴酒吧、俱樂部、招待所、影陪、KTV傳播、MTV情人
、按摩店、舒壓會館、飯局、日式酒店、國外線、新加坡、加拿大、舊金山、洛杉磯、日本、澳門等等
上網收詢:*****。不懂可以問我唷
世界上有百分之二十的人過著成功的人生,他們有著富有且美好且快樂的生活,但卻有百分之八十的人仍
過著痛苦不堪且不如意的生活,原因在於他們雖然相信自己能過得更好卻沒有實際行動,沒有行動夢想都
只是空想。套一句老梗:心動不如馬上行動突破困境就在妳的一念之間
有關八大的問題都可以問我喔!
如果可以不要來這行上班就不要來~畢竟八大行業還是深色場合~~
還是有心酸的地方~我的網站上面都有介紹~~
其實在上班,跟一般的工作都是一樣會有職業的危險性存在,那只要我們瞭解工作會遇到那些常發生的危險時,就可以盡可能的去防範,如此一來就能將職業傷害隆到最低了。
By Xanthe
at 2013-12-04T17:32
at 2013-12-04T17:32
若公司同意資遣…要待多久就看公司規定
如果是資遣,也拿到錢了,要公司開非自願性離職…恐怕較難
(況且又不是公司主動資遣你們的,何來非自願性離職?)
更改薪資,不違法,只要高於目前勞工投保薪資金額即可
目前為19200元,改成2萬1,沒違法阿…那是你們自己不能接受罷了
2013-12-03 13:54:12 補充:
說句實在話…
公司要給2萬、3萬或5萬…都是看公司
大幅調降薪資,的確難為人所接受,
但公司應該也沒有跟你們簽訂保證薪資的合約吧?!
沒有簽,公司愛給多少就多少,只要沒低於勞保最低投保薪資金額
也許會說,這樣不就很沒保障…沒有錯,
又非公家機關人員,怎會有保障…且現在公家機關也非100%鐵飯碗了
對公司而言,你把時間賣給公司幫它工作,所以他給你薪資
公司用錢買你的時間而已,你不幹了,公司大不了找別人就好
你可以說它不合理,但只要沒違反勞基法,沒輒
By Sarah
at 2013-12-06T16:11
at 2013-12-06T16:11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14tsul/
勞工的未來需要你我的決心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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