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證明的效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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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

因為要辦理拋棄繼承,人又在外地不方便

所以把印鑑章,印鑑證明,和身分證影本給了親戚

印鑑證明還給了兩份(說一份是房子一份是存款)

但催了幾次卻遲遲沒有歸還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下,有可能會被拿去貸款或其他用途嗎?

有沒有什麼救濟的方式?廢止印鑑證明有用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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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15-12-06
你的印鑑證明有註明用途嗎?
另外,辦理拋棄繼承是要去被繼承人戶籍的轄區法院辦
Edith avatarEdith2015-12-09
就算分割繼承,除了印鑑證明外也要戶籍謄本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12-11
親戚?? 應該是家人吧....
另外,印鑑證明要上繳.......
Edwina avatarEdwina2015-12-15
拋棄應該要當事人跟法院聲請吧.....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12-19
總覺得應該弄成繼承,然後協議分割,一份都不給你.....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12-20
你那叫分割繼承,只是你不分配到任何財產,辦理繼承時
除了印鑑章,其他證明文件都要交給承辦單位
你能拿回來的只有印鑑章
Belly avatarBelly2015-12-24
你當初若有任何疑慮,應該排除萬難協同辦理繼承手續
Emma avatarEmma2015-12-25
你要先釐清辦理遺產的手續是否已經全部完成
Liam avatarLiam2015-12-27
再來,印鑑證明是要繳出去,拿不回來的...
光有印鑑章也不太能辦什麼東西...
Doris avatarDoris2015-12-31
如果還有疑慮,你可以打去問你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1-03
搞不好你那兩份印鑑與戶籍謄本根本不夠用,之前我辦理
Olive avatarOlive2016-01-07
我祖父的繼承手續時,隨便就噴掉5份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