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證明的用途可以手寫嗎?
朋友去某國家機關任職,找我當保證人, 需要我的印鑑證明, 但預設用途沒有適合我的選項, 只能選不限定用途, 我又不想給一個不限定用途的,怕被拿去亂用。 請問: 我親自在用途那邊寫「本印鑑證明僅作為某某某任職於某機關之保證人使用,不得作為其它用途。」,再簽名。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力嗎?謝謝! –
網友回覆 19
- Skylar DavisLinda
看機關的承辦人或其長官肯不肯接受
- Dorothy
問問戶政可以註記嗎
- Lydia
朋友要去做人呆 不能用他自己的家人嗎?做人呆是很恐怖的
- Caroline
規定配偶跟直系血親還有同戶籍的都不可以
- Sandy
這機關真特別 是要透過這個查申請人人緣好不好嗎?
- Rebecca
一般民間公司常見規定是需要兩個保人,其中只有一個可以是配偶或直系血親。
- Megan
你可能是那光榮的另一人吧
- Belly
雖說這種讓個人擔保有歷史淵源 但難說不落伍 真出大事最好個人保人的資產擔得起 更合理的做法該是保險
- Freda
要找工作的人自己花錢買保險我看接受度比找保人更低…
- Doris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應該是公司要投保的。
- Christine
就跟消費稅5%一樣會被轉嫁啊
- William
轉嫁大家都知道 但這觀念就在人事風險是營業成本一環
- Puput
更適合由公司和保險公司去調整 這樣也有督促公司謹慎審查新員工各種特質的意思 照現在老方法 公司用人呆契約
- Una
硬吃呆人轉嫁公司損失就是了
- Valerie
在公司工作 公司內部人事管理制度玩假的? 公司對職員的調查與控制力相比個別的呆人誰強?
- Isabella
何況公司聘人做事 公司有好處的 呆人保證有啥好處?
- Hardy
以甄選和監督員工來講 公司需為員工職業過失負擔成本
- Lucy
還是公司只要找呆人負責賠就好 哪種方式更督促公司謹慎
- Frederic
用人? 參考民188僱用人對受僱人的連帶責任規定就知
相關文章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