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印鑑證明的用途可以手寫嗎? - 法律Franklin · 2016-10-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朋友去某國家機關任職,找我當保證人, 需要我的印鑑證明, 但預設用途沒有適合我的選項, 只能選不限定用途, 我又不想給一個不限定用途的,怕被拿去亂用。 請問: 我親自在用途那邊寫「本印鑑證明僅作為某某某任職於某機關之保證人使用,不得作為其它用途。」,再簽名。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力嗎?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Skylar DavisLinda2016-11-02看機關的承辦人或其長官肯不肯接受Dorothy2016-11-03問問戶政可以註記嗎Lydia2016-11-05朋友要去做人呆 不能用他自己的家人嗎?做人呆是很恐怖的Caroline2016-11-10規定配偶跟直系血親還有同戶籍的都不可以Sandy2016-11-13這機關真特別 是要透過這個查申請人人緣好不好嗎?Rebecca2016-11-16一般民間公司常見規定是需要兩個保人,其中只有一個可以是配偶或直系血親。Megan2016-11-17你可能是那光榮的另一人吧Belly2016-11-20雖說這種讓個人擔保有歷史淵源 但難說不落伍 真出大事最好個人保人的資產擔得起 更合理的做法該是保險Freda2016-11-22要找工作的人自己花錢買保險我看接受度比找保人更低…Doris2016-11-27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應該是公司要投保的。Christine2016-11-28就跟消費稅5%一樣會被轉嫁啊William2016-11-28轉嫁大家都知道 但這觀念就在人事風險是營業成本一環Puput2016-12-01更適合由公司和保險公司去調整 這樣也有督促公司謹慎審查新員工各種特質的意思 照現在老方法 公司用人呆契約Una2016-12-04硬吃呆人轉嫁公司損失就是了Valerie2016-12-05在公司工作 公司內部人事管理制度玩假的? 公司對職員的調查與控制力相比個別的呆人誰強?Isabella2016-12-10何況公司聘人做事 公司有好處的 呆人保證有啥好處?Hardy2016-12-10以甄選和監督員工來講 公司需為員工職業過失負擔成本Lucy2016-12-11還是公司只要找呆人負責賠就好 哪種方式更督促公司謹慎Frederic2016-12-12用人? 參考民188僱用人對受僱人的連帶責任規定就知Related Posts車禍後續理賠問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撤回惱人的惡鄰偽證罪沒有未遂的問題?電話騷擾是否構成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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