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貨貨車無靠邊停車
直接停在雙線道的馬路上佔用道路
為了閃避此台違規車輛
不得已跨越雙簧線超越
卻因違停車輛擋住視線
無看見對象來車
超越雙簧線時為了閃避對象來車
往原本線道右偏
造成本車右方和違停貨車左右方擦撞
事後保險公司肇責比認為是5.5分
但對方只同意7.3分
而後又接到保險公司電話通知
因對方屬於宅配公司
公司有一則條例是只要是他們的車輛
違規停車卸貨送或被其他車輛撞擊
他們都不須負擔任何責任
而是要由對方全權負責
請問是否真的如此??
此保險公司一件事情不積極幫忙處理
不盡快解決及連絡對方
此條例也未事先說明
造成原本7.3分的肇責比
對方現在連賠都不賠也不理會
請問各位
這件案例的肇責比是多少??
是否真有此項免責條例??
如果訴諸法院是否會比較好??
麻煩解答~感謝^^
Update:
此條例為此宅配公司跟保險公司保險時
保險內容有如此規定的
直接停在雙線道的馬路上佔用道路
為了閃避此台違規車輛
不得已跨越雙簧線超越
卻因違停車輛擋住視線
無看見對象來車
超越雙簧線時為了閃避對象來車
往原本線道右偏
造成本車右方和違停貨車左右方擦撞
事後保險公司肇責比認為是5.5分
但對方只同意7.3分
而後又接到保險公司電話通知
因對方屬於宅配公司
公司有一則條例是只要是他們的車輛
違規停車卸貨送或被其他車輛撞擊
他們都不須負擔任何責任
而是要由對方全權負責
請問是否真的如此??
此保險公司一件事情不積極幫忙處理
不盡快解決及連絡對方
此條例也未事先說明
造成原本7.3分的肇責比
對方現在連賠都不賠也不理會
請問各位
這件案例的肇責比是多少??
是否真有此項免責條例??
如果訴諸法院是否會比較好??
麻煩解答~感謝^^
Update:
此條例為此宅配公司跟保險公司保險時
保險內容有如此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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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你的補充說明,該條例為宅配公司與保險公司投保時,他們彼此雙方間的約定,依法論法,這屬於一種「債」的契約,但「債」是有相對性的,只能約束簽約的雙方,不能拿來約束其他第三人,所以保險公司拿這個來跟你說,根本就不對。
另保險公司的解釋也錯誤,當宅配公司「違規停車」導致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對此不予理賠,這並不是說宅配公司沒有責任,而是保險公司對於這種出於故意的違規,不負責理賠,而此時的理賠要由宅配公司自行負責。舉個例子來說,應該會清楚點,酒駕撞傷人,強制險還是會理賠,但理賠後,保險公司還是會向酒駕的人求償,因為酒駕是出於駕駛人的故意違規行為。
若這車禍中,沒有人員受傷,這比較好處理,你可以先賠給對方,再向宅配公司索賠,或是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在一併要求將宅配公司列為被告,如此處理即可。
2011-08-02 09:17:11 補充:
若這車禍有人受傷,你可能得負過失傷害的刑責,這對你會比較不利一點,因為就算可以易科罰金,也是得多花好幾萬,不過有個好處,因為同樣的,宅配公司司機也得負過失傷害刑責,而且是業務過失,刑責更重,且宅配公司本身,還得負連帶責任,這對宅配公司來說,不是件好事,若是這種情形,有很大的機會,宅配公司願意付錢了事。
公司的規定牴觸公平性或法律,該效力無效之。故該免責條款無效。
案例肇事責任比,由雙方自行協調,若談不攏,當然就直接依法提出民事告訴。
2011-07-29 12:07:43 補充:
無論是保險公司或是宅配公司。
該條例有失公平性及社會規範,擇該條例予自動失效。無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