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甲酒後,於街頭巷口,揮舞棍棒,不准車輛往來通行,是否構成犯罪?如構成犯罪,甲可否主張因酒醉精神狀態不佳而免責?(98原住民法警)[刑法第19條]I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II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III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問題]1.刑法第19條第3項,所謂原因自由行為
原因自由行為&自醉行為[酒後舞棒交通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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