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會被提告,這情況應該算什麼罪名?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版主不好意思,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回文於板上,如有犯板規請來信告知,我會自刪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敬禮),我忘記打得主的產生過程,現在補上,說不定有助各位的判斷

每個獎項的得主不是只憑工作人員內部的選擇就決定出來的

過程是工作人員先討論入圍名單,謝師宴當天頒發獎項時,請入圍者出列於台上

之後分別由全場出席的同學以歡呼+尖叫的大小聲來決定得主的

現在得主要求找出是誰想出這個獎項的並要求道歉,否則寄存證信函提告或是民事賠償

這樣的話,工作人員(或是說~想出這個獎項的人)

會不會有推文大大們說的310的問題?

另外想在請問如果得主堅持已受到精神傷害為由,

提出精神賠償,請問會有可能成立嗎?

很抱歉問題有點多,再次謝謝各位的解答!!

※ 引述《isbislu (菸蟲)》之銘言:
: 謝師宴當天有頒發一些搞笑的獎項,
: 今天得知"不再讓你講(獎)"得主的雙親認為
: 工作人員污辱他們小孩,要求工作人員道歉不然就提告。
: 目前找不到影片,不過有四張頒獎時的照片,
: 得主都有笑(看起來不是苦笑)
: 小弟對法律不了解,想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會提告哪些罪名
: 還有這些罪名有可能會成立嗎?
: 以下是頒發給得主的獎狀內容
:      ┌──────────────┐
:      │   不再讓你講(獎)   │
:      │              │
:      │ 致XXX同學於XXX大學 │
:      │ XXXX學系,在這大學四 │
:      │ 年來,以喋喋不休、魔音傳 │
:      │ 腦的功力聞名,XX系全體 │
:      │ 師生皆深受其害。經全體X │
:      │ X系學生證實       │
:      │              │
:      │   特頒此狀以茲證明   │
:      │              │
:      └──────────────┘

--

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6-19
一個人告全班,很特別的畢業典禮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6-23
告看看吧 看起來穩賺不賠的 判決結果記上來分享一下
James avatarJames2010-06-26
原波是被告 穩賠不賺 科科
Una avatarUna2010-06-30
假設真的雖小被告成 全班出席的同學都會有事
Mary avatarMary2010-07-05
因為他們都該當於妨害名譽的共犯
想也知道要一次告成全班同學 難度有多高
Agnes avatarAgnes2010-07-06
可以只選推舉的那些人告啊 XD